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员工石国华,为该行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于6月11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天眼查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于2008年3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石丽。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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