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信贷聚合模式研究报告

普惠信贷聚合模式研究报告

第二章 普惠信贷业务发展

一、普惠信贷发展现状与困境

2005年,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这一概念被提出,指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贫穷、低收入群体。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推行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普惠金融的特点和我国实际情况,将普惠金融定义为——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其中,普惠信贷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为上述普惠金融群体提供信贷服务。

近年来,我国的普惠金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8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13.39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增速比上年末高5.3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62万亿元,同比多增6958亿元;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9.3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9%,比各项贷款增速高出9.2个百分点。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1723.23万户,比年初增加455.07万户;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所下降,2018年四季度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7.02%,较当年一季度下降0.8个百分点。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长期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小微企业传导政策红利。总体来讲,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制约供给侧普惠信贷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将是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欠缺:已经接触到既有普惠信贷服务的这部分人群,其金融需求即将被市场各参与主体争相挖掘穷尽,后续增量有限。因此,普惠信贷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要针对至今仍受到强信贷约束的长尾人群,进一步增量、扩面。

普惠信贷重视消除金融排斥、实现社会公平。以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为例,银行信贷业务十分关注第二还款来源,不仅要求借款人征信良好并提供收入证明,往往还需提供担保或以房屋、车产等进行抵押,使得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可以通过对担保人进行追索或处置抵押物进行偿还。这种业务模式对于商业银行较为谨慎的风险偏好来说无可厚非,但它却将那些没有房屋车辆、不具备户口社保、但却有真实金融需求的人群排除在外,形成了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排斥。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金融科技的应用,数字普惠或者“互联网+”普惠的模式兴起并被广泛应用。新技术的应用挖掘了社交、线上消费、支付等软数据的“变现价值”,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贷服务门槛。但是,随着这种“互联网+”模式把线上用户的数据挖掘得越来越充分,新的金融排斥也随之产生:那些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在线下,或者互联网应用能力和移动智能机操作经验不足的小微企业主、农户、城镇低收入群体具有合理、真实的融资需求,如果有价格合理、可负担的资金为其“造血”,他们完全能够在偿还本息的同时提升自己的生活和经营能力,却因触网概率低,缺乏线上行为痕迹而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真空地带。从需求侧看,除了普惠信贷可得性受到限制外,一些金融服务机构也未充分挖掘借款人的需求,其产品额度、期限、还款安排等方面设计无法与潜在客群的用款需求匹配,业务流程在效率与便捷性方面也不能适应目标客户,导致用户满意度不理想,这又进一步形成对普惠金融人群的隐性排斥。

面对这种新的金融排斥,大多数单一机构往往无计可施。所谓“普惠”,应该有“普”才能“惠”,即只有扩大客户群体覆盖面和服务供给量方能实现信贷定价的下行,这是符合经济学中规模效应的。当一个机构投入巨大资源在某一个地区进行专业化发展,雇佣专业的信贷经理提供服务、开展金融教育、建立当地数据档案;或者针对某类客户群体深耕细作,充分挖掘其信贷需求、分析风险因素,都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运营成本。这部分投入如果要弥补,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较高的定价解决,但是这违背普惠的初衷;另一种方式,则势必要求对应一个规模庞大的资产端(即所谓“普”),用摊薄成本的方式,降低价格,达到“惠”及民生的目的。然而普惠金融的客户群体通常有着金融需求多元、地域分布广泛且分散、风险复杂且识别成本高、金融素养参差不齐等特点,与之相对的是单一机构往往囿于其业务范围、客群偏好、风控技术、服务网络、资金成本等方面的局限性,难于同时兼顾专业化、规模化和风险可控三个目标,从而带来了一个两难的局面:在前述所提及的“单打独斗“模式和“科技赋能”模式中,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扩大、客群的下沉、客户体验的提升与定价的降低不可兼得,即“普”与“惠”的矛盾。站在行业的角度来看,各类普惠信贷从业机构在获客网点铺设、地面团队搭建、技术研发等方面势必存一定的重复建设,导致社会资源浪费。

二、破局之道:聚合模式

面对普惠信贷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聚合模式应运而生。所谓聚合模式,就是将普惠信贷中的环节拆分解构,形成获客、数据、风控、资金、增信等独立的业务“节点”,进而依托金融科技搭建统一平台,将在不同节点上各有所长的机构连接起来,形成有机生态体系的普惠信贷业务模式。在聚合模式下,诸多业务参与方在遵循自身经营资质要求和机构间合作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在业务属性、服务网络、数据积累、科技研发、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以协同方式消除业务短板,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从而为普惠金融人群提供多元化、价格可承担、体验便捷的信贷解决方案。

目前,提供普惠信贷的服务机构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末,全国已经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总行和全部一级分行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共设立5147个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多数银行设立了小微业务部门或专营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银行则更多于此。第二类是以BATJ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基于其互联网生态和主营业务开发出全线上、小额、短期的消费信贷产品,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体验。第三类是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分别专注于大众消费信贷需求和小微经济体的经营性资金需求。最后一类是在互联网思维和共享经济热潮中诞生的P2P平台,为民间分散的个人融资需求和个人投资需求搭建了集中、匹配和撮合的渠道。经历数年发展和沉淀,上述机构基于各自业务属性和优势,以各自擅长的模式在服务某个细分的普惠金融人群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也均存在一定局限。如图2-1所示,在普惠信贷的市场格局中,银行的风险容忍度有限,对财务情况、抵押物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较高,主要服务于城镇中等收入或资产充分的人群和中小微企业中的龙头企业。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立足当地经济发展,主要服务于当地小微企业群体;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为中低收入人群或家庭提供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短期贷款服务,但两者均受杠杆约束较大,供给能力有限。中高定价、低额度的P2P借款服务定位于为次优级以下城镇人群的用款需求提供融资方案。互联网企业则主营小额(平均额度约1万)、短期(平均期限不超过1年)的消费型贷款,满足互联网消费场景中的信贷需求,其纯线上服务模式及主要依赖互联网行为、消费和支付信息为风险判别依据的风控模型,往往难以满足额度相对较大、期限更长的用款需求。

在此格局中,中大额、中高风险的广泛区间里仍存在巨大的结构性空白,蕴含大量长尾人群——尤其是小微型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营就业者、生产性农户等小微经营者——的融资需求,目前尚鲜有信贷服务机构介入,可以说是普惠信贷市场的新蓝海。基于金融科技的赋能模式一定程度上延展了银行、互联网信贷服务商等机构的业务边界,但在进一步市场扩张和下探,或满足存量客户更复杂多元的融资需求,进入蓝海市场时,其商业可持续性均或多或少遭遇挑战,需要通过突破现有模式的局限来应对。

图2-1 普惠信贷市场存在可以挖掘的巨大空间

不同类型信贷供给机构因业务属性、治理模式不同,其服务的目标人群各有差异,形成一定的供给格局。其中,小微经营主体及个人依旧存在供给不足,潜在市场空间可观。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的新阶段中,小微和三农群体在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切实改善这部分人群的融资环境刻不容缓。2018年央行多次定向降准,释放约4万亿流动性,旨在缓解以小微企业为主的普惠金融群体信贷供给短缺难题。同时,“供给侧改革”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多次提及,如何打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落实定向发力、精准滴灌,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要点。今年两会期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就是要“从金融业的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都要进行一些调整”。从供给端的覆盖面来看,传统金融体系长期缺乏触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群体这些实体经济“末梢”的毛细血管,而担保、保理等类金融机构,甚至财税结算、交易支付、物流等非金融体系内的服务机构与普惠金融群体有灵活、高效的交互触点,掌握与其偿付行为相关的各类真实数据,可以作为金融体系化解普惠金融“最后一百米”难题的突破口。从需求端的角度,在传统金融机构面前,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三农、低收入等群体一般难以满足商业银行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经营表现、充分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等授信政策的门槛,固定的产品形态也与其复杂多样的用款需求不相适应。纯线上信贷一般额度较小、期限较短,难以符合这部分人群生产经营上的用款特点:这类群体对额度和期限较为敏感,比如互联网的信贷产品额度远小于企业主和工商户资金周转的要求,即便利率再下降,对他们也于事无补。事实上,在额度和期限适配其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他们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可以覆盖相对更高的贷款成本。另一方面,三农人群使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频率相对较低,县域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落后,线上数据积累有限,依靠纯线上模式无法充分触达,仰赖线下人海战术又会带来难以负荷的运营成本……等等两难境况告诉我们,不同机构基于其业务属性,对各类普惠金融群体各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

普惠信贷聚合模式的价值就是将优势资源整合,重塑信贷服务的供给方式:将结构复杂的信贷业务链条拆解,引入在各个细分环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分工弥补业务短板,发挥公倍数效应,促使整个供给体系能够以商业可持续的方式向长尾人群提供产品设计合理、价格可承担的普惠信贷服务,真正意义上化解小微、三农人群的融资难题。

课题组负责人:

曾 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课题组成员:

李广子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 银行研究室主任

栾 稀 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

李重阳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王 莹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王 蓉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刘 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唐 蜜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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