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简单将LPR机制改革与“降息”画等号

不要简单将LPR机制改革与“降息”画等号

每经评论员 边万莉

8月20日,新机制下一年期LPR首次报价为4.25%,比原来基准利率降了10个BP,比以前老的LPR降了6个BP。在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下,这无疑有助于推动银行实质性降低贷款利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彰显了决策层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决心。

实际上,今年以来,决策层已经就此多次出台政策。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和解决“融资难”问题。其中就提及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央行随后的举措,就是对国务院要求的落实。

在此之前,关于“用改革办法促进实际利率水平下降”的思路已经多次被提及。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际利率水平。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19年4月25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还会继续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重点是实现市场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两轨合一轨”。

然而,改革完善LPR机制并非单单为“降息”而生。如果仅仅为了降低利率,央行其实是有很多种政策工具可以选择的。比如调整逆回购或者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引导市场利率下降等等。

另一方面,从本质上看,LPR更像中性工具,改革完善LPR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利率传导效率——其既可以传导“降息”的货币政策意图,同样也可以在需要时传导“加息”的货币政策意图。

虽然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持续推进,但仍然保留着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发挥应有的效果。

而在新机制下,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中期借贷便利期限以1年期为主,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而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MLF利率的上行或下行,银行在此基础上依据市场情况的加点或减点,最终决定了银行贷款利率。不难看出,贷款利率与LPR挂钩,LPR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LF)挂钩,央行的政策意图就能通过公开市场及时传导到银行贷款。

因此,当下LPR新机制下出现“实质降息”,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可以画等号。实际上,改革完善LPR机制是为了提高LPR的市场化程度,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正如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所说:“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效果,但不能替代货币政策,也不能替代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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