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股份均为赵利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该股份已于2018年6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赵利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减持不超过130,000股所持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赵利平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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