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否决第二例 泰坦科技核心技术先进性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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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否决第二例 泰坦科技核心技术先进性受关注

证券时报记者 王一鸣

继国科环宇之后,泰坦科技成为第二家在发行上市审核阶段被科创板上市委否决的企业。

9月26日,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2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不同意泰坦科技发行上市(首发)申请。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泰坦科技未能准确披露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此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

结合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上交所决定对泰坦科技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上交所表示,如不服该决定,泰坦科技可在收到该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审。

据上交所发布的业务通知,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是泰坦科技对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的披露。泰坦科技将自己定位为“基于自主核心产品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但未能清晰披露“专业技术集成”的内涵、与通常理解的“技术集成”的差别以及是否属于一站式网络销售的一种方式。泰坦科技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销售,公司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经营成果中的体现。针对OEM生产环节,泰坦科技目前仅有两人负责OEM厂商现场的工艺指导与品质管控,部分产品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通过直接采购OEM厂商成品贴牌后对外销售。公司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上述业务模式中的体现。

二是泰坦科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审核中关注到:招股说明书披露,泰坦科技的核心技术包括生产类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与一般互联网企业和物流企业相比,公司在网络建设与平台开发、相关平台提供产品种类、数量、平台的浏览量情况以及仓储物流配送方式方面并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此外,招股说明书未充分披露公司所列举的生产类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在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中的具体应用,且未清晰披露相关技术在境内外同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处位置及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和创新性。泰坦科技还未能充分披露将第三方品牌产品中“销售给生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作为“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而且,作为主要核心技术产品的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泰坦科技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泰坦科技未能充分披露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泰坦科技科创板上市申请于4月11日获得受理,并计划融资4.15亿元,至本次上会前,共经历了三轮问询。据9月1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51977.78万元、2556.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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