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资产重复质押层层转卖 “工大系”2亿产品延期兑付

底层资产重复质押层层转卖 “工大系”2亿产品延期兑付

一款名为“大通阳明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明18号”)的资管产品,曾因融资方名校股东背景,产品顺应潮流涵盖人工智能、人脸识别、人造肉、自贸区等众多光鲜标签,加上1.5年期年化收益率为8.3%,2.5年期年化收益率为8.8%,高于市场收益,吸引了大批高净值客户争相抢筹。

就是这样一款高额回报率的“吸金”产品,原本于2019年3月13日到期的产品,69名投资者合计2.25亿元投资款却迟迟等不到兑付。

这其中,信托机构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在风险出现时为何不监控?在*ST工新股价跌至警戒线、平仓线时为何不及时止损?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光大信托北京区域总部领导,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目为事务管理类信托,该项目完全根据委托人指令做好事务管理相关工作,不承担实质风险。

通道业务屡遭诟病

据相关资料显示,《光大·大通阳明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简称“《信托合同》”)条款载明:全体委托人共同指定大业资管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代表,光大信托作为受托人,该信托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即“通道业务”)。

整个产品交易结构由大业资管作为管理人设立资管产品,大业资管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光大信托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财产投资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所持有的*ST工新6600万股限售股股权收益权。

产品到期后,“工大高总”回购上收益权,大业资管赚取收益,光大信托收取通道费。

有消息称,光大信托已与大业资管签订《信托财产分配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光大信托与“工大高总”之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转让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大业资管,转让债权本金余额为2.25亿元。《信托合同》中约定的信托关系就此终止,光大信托解除信托责任。

记者在拨打光大信托北京区域总部电话时,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信托计划现状分配手续已经履行完毕。本信托计划项下全部非货币资金类信托财产均由大业资管所有,所有权利和义务也由大业资管享有和履行。光大信托尽职履责,完全履行了受托人的责任。

一位信托资深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按照行业惯例,一般通道方不会对底层资产做尽职调查、贷后管理、检查等工作。这些都是委托人的责任,会在信托合同里约定清楚。多数情况下通道方仅仅负责事务管理职责,不负有兑付责任的。

由于光大信托抽身离去,不再参与其中。使得投资者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大业资管、光大信托诉至法庭,案件目前均未开庭。

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监管层并未对通道业务采取“一刀切”的态度,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主任邓智毅曾表示:“有一些善意的通道是必须鼓励的,但是我们反对进行空转、进行以钱赚钱,恶意的通道我们必须坚决进行遏制“。

那么,光大信托的通道业务属于哪一类别的呢?我们不得而知。

“工大系”与他的资管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大业资管的控股股东为大通期货,大通期货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工大集团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即为当时*ST工新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工大高总”持有*ST工新16.42%股权,而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持有“工大高总”100%股权,哈工大为*ST工新实际控制人。

但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规定,期货公司资管产品不能投资非标资产,而股票收益权属于非标资产,因此,*ST工新通过资管公司(大业资管) 借助光大信托通道进行投资。

中基协数据显示,大通期货共有30个资管产品备案。其中,多个产品已到期或违约。不仅如此,大业资管发行的其他资管产品违约的消息也屡屡见报。如今,工商资料显示大业资管已更名为“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直由大通期货100%持股,并更换了公司办公地。

而法院公告显示,北京朝阳法院依然向更名后的大业资管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3月16日,“工大高总”为开展融资融券交易与中信证券签署了《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及《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将其持有的工大高新1.04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转入中信证券北京某营业部客户信用担保账户中。

一个担保品既“出嫁”给了大业资管,又“再嫁”给了两融账户,尽调报告为何只字不提?究其原因,记者发现信托合同第16.2.10条称,本项目未设置担保措施。换句话说,大业资管未对担保品采取质押登记措施,而这部分担保品因又被“工大系”用作其在中信证券某营业部两融账户担保品,且两融账户已将这部分股票进行了冻结,最终当大业资管产品出现风险需要处置担保品时,出现担保品已经被其他机构司法冻结,而无法实现回购,致受托资产出现巨大损失的情况。

而尽调方表面是由上海一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一磊”)出具,但大业资管起先的注册资本,是由大通期货与上海一磊共同出资成立。

不难看出,如此的利益“连环套”很难保证投资决策的客观公正性。记者多次拨打大业资管公司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又试图拨打控股股东大通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大业资管是其子公司,但对其内部管理情况并不是很了解。

无法兑付的资管产品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公示的数据显示,阳明18号一期备案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到期日为2019年3月13日。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6600万股股票设置警戒线(7.87元/股)和平仓线(6.67元/股),其中股票价值下降到警戒线时,“工大高”总应当在光大信托要求的期限内追加流通股质押,以补足价值缺口。

然而,随着“工大高总”陷入重重经济纠纷,产品风险进一步加剧。

2018年1月31日*ST工新收盘价8.38元/股,随后股价一直下跌,直到2月7日,股价最低收于7.03元/股,此时已经处于回购合同约定的警戒线以下。

2018年3月14日,*ST工新以资产重组为由停牌,并于2018年8月17日复牌,复牌后股价出现断崖式下跌,连续23个交易日跌停。

依据约定,股票触发警戒线或者平仓线后,光大信托要根据大业资管的指令来要求补仓。由于大业资管属于“工大系”的其中一员,这里面包含一连串复杂的关联关系,使得补仓行为举步维艰。时至今日,时间已过去8月有余, 阳明18号一期都无法兑付。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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