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规划局副局长违建别墅被没收 冤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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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规划局副局长违建别墅被没收 冤枉吗?

手握规划大权,一边走“灰色路线”边施工边办证,一边自信能“将灰洗白”,如今别墅被没收,不冤;但地方政府当初带头鼓励违法建设,也该责任倒查,不能只让业主承担损失。

▲涉事违建别墅。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河南信阳平桥区政府日前发布公告,将对震雷山风景区内的73套别墅进行没收。其中包括区规划局副局长的别墅,他是当年这片别墅区开发时的参与者,如今则是面临清退的违建业主。

据悉,这些别墅的很多业主,都与平桥区政府部门有着密切关系。其中11套别墅由两米高的围墙单独隔绝,在多份当地政府文件中,直接将其称为“规划局家属院”。

公务员不仅住着别墅,还没有土地出让手续,且建在风景区山脚下——这些信息,很容易让人脑补出损公自肥的贪腐场景。现如今,当年这片别墅开发时的参与者,成了等待没收拆除的业主,该区规划局副局长之流的遭遇,公众理应拍手叫好。所谓“吃不了兜着走”,没收震雷山风景区违建别墅,确属“内容引起舒适”。

只不过,我们更该注意到,如今准备没收该别墅区的地方政府,当年同样是推动此地开发建设的主导者。这些别墅并不是偷偷建起来的,相反,在2005年,其是当地政府鼓励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是地方政府试图推动旅游区发展的直接产物。为此,当地当初不仅广为动员单位员工购买,而且在政府会议纪要中,明确鼓励采取边规划、边施工、边办证的“三边”政策。

当年的震雷山,还不是河南省级风景名胜区,此别墅区则偏僻得“比农村还农村”。而且,当时风景区开发建设方面的政策,也没如今这么严,甚至类似“三边”政策并不罕见。

可即便如此,该事件的性质依然十分明确。缺乏合法手续的“三边”政策,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此举相当于地方政府公开支持违章建筑。其不仅视法律为无物,也将政府公信置于高危风险之中。

更进一步,违建别墅会成为“规划局家属院”,也不排除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或者说可能存在集体腐败意图。一边走灰色路线,一边自信能将灰的洗成白的,进而大赚一笔,那些买房的公务员,没准儿就是这么想的。

身为规划局领导或员工,他们迷信自己的“规划”能力,哪怕明摆着违法,也看不见风险。在这个意义上,别墅如今要被没收,他们并不冤枉。

问题是,仅仅归咎于买房者的占便宜心理,似乎有失公允。除了公务员群体外,买房者毕竟还有其他普通市民。既然当地政府当初有这样的鼓励政策,基于政府行为该有的公信力,也就产生了值得法律保护的合理信赖利益。而如今,当地表态“如果业主不配合在期限内签约,政府将一分不补”,类似处理方法显然也缺少法律依据——总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初笑着脸鼓励,如今又板着脸没收。

建设法治中国,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地方政府的法治意识,既体现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绝不能带头执法违法,随意突破法律的红线上,也体现在主动对过去的违法行为负责,而不是用新的违法行为,去解决旧的违法行为。

依法行政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理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所以,需要为震雷山脚下违建别墅担责的,不该只是买房的业主。

□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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