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违规兜售“五证不全”新房:北漂女孩花光65万积蓄 中介称 “无法退钱”

我爱我家违规兜售“五证不全”新房:北漂女孩花光65万积蓄 中介称 “无法退钱”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四号》出品 文|江知树

近日,“北漂”五年的小羽发现,自己去年通过“我爱我家”买下的某处环京地段房子并未取得上市必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该套房子的网签迟迟无法落地,交房日期也一拖再拖,65万积蓄生生打了水漂……

据小羽向凤凰网财经回忆,2018年5月,她到我爱我家方庄大区芳城园门店咨询买房,当时门店的尉姓店长向她推荐了位于河北省霸州市胜芳公园1号的房子。“这儿的房子不限购,未来有升值空间,8000元左右一平,就在雄安和天津中间,位置非常好,而且还通了高铁,以后雄安起来了你这个房子就会涨。”

尉姓店长的一番介绍令当时苦于找房的小羽心动不已,“北漂已5年,买不起房,房价一路飞涨,我鬼迷心窍去了,从此开始了我的噩梦。”

当天小羽跟店长驱车从北京到霸州市胜芳镇的公园一号售楼处,期间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向小羽讲了房子的诸多好处;回京之后店长也向她一再强调“我爱我家是上市公司,不可能卖有问题的房源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是全的”,并向她出示了身份证正反面以表诚意:“有问题我都担着,你相信我。”

在小羽向凤凰网财经出具的和尉姓店长的微信聊天记录里,对方很笃定地说房子“都是正规的,肯定没问题”、“开发商有任何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保证财产不受损失”…一番拍胸脯的保证之后,萦绕在小羽心头的疑虑被彻底打消。

小羽与我爱我家方庄大区芳城园门店尉姓店长的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2018年5月27日,小羽签下合同购买了霸州市胜芳公园1号的房子,总共65,3800元;其中4.5万付给我爱我家,1.5万付给我爱我家的合作经纪公司—泽诚地产,剩余59,3058元悉数付给胜芳公园1号项目的开发商——霸州国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但小羽怎样都没想到,这套用尽所有积蓄盘下来的房子根本就是问题房源。

根据购房时签订的《认筹意向书》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该房将在2018年12月31日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安排网签。

然而到了2018年12月,网签迟迟没有动静;之后小羽多次询问我爱我家的业务员,对方告诉她房子没有问题,但需要延后交房一年,网签时间被推迟到2019年9月30日;但直到2019年12月,网签依然杳无音讯,期间小羽反复向我爱我家确认是不是房子出现了问题,对方的回复都是没问题,“他说他跟总部我爱我家核实了很多遍,就是网签拖后点,房子还在正常施工。”

但本月初小羽上网查询才发现,有不少在2016年、2017年购买胜芳公园1号房子的业主至今仍然没有网签,一直在维权。在小羽的再三追问下,我爱我家该项目的负责人侯某才告诉她,项目之所以一拖再拖是因为《房屋预售许可证》没有办妥。

这对小羽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为什么出问题还卖?为什么你们知道出了问题,却不告诉我们,还选择隐瞒我们,说一切都挺好的?’ 侯某的回答令我大跌眼镜,他却反问我:‘难道你买房什么都不问的吗?’”小羽回忆道。

凤凰网财经试图联系我爱我家胜芳公园1号项目的负责人侯先生,但电话并未打通。该负责人曾在9日回复新京报称,房屋确实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而无法网签,但他还补充道,当时我爱我家与胜芳公园1号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对方有几栋楼有预售许可证,而小羽所购房屋恰好不在其列。“我们带客户去买,但具体买哪一套是客户决定的。”

但在小羽看来,我爱我家作为中介,应当履行对房屋资质的审核义务,自己购买的房屋不符合上市标准,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昨天我和朋友过去跟他们(我爱我家)聊了一下,我就一个诉求,就是让他(侯先生)把房款退给我。”小羽告诉凤凰网财经,“但他说他们是中介,没有办法退钱,当时把我领过去看这个房子,是我自己决定买的。”

据此前新京报援引侯先生说法称,北京地区和小羽一样通过我爱我家购买胜芳公园1号项目的业主就有近百位;小羽向记者表示,光是维权的业主群里就有250多人,这些业主并不全都是通过我爱我家的渠道购买到房屋,也有通过全国各地的渠道分销买到了胜芳公园1号项目。“因为雄安的发展,这里的房子就被四处推销,但多数人其实都没有拿到房子,有些业主最早是在16年的时候买的,如今仍未交房。”小羽说道。

和我爱我家协商无果后,小羽和其他维权的业主试图联系胜芳公园1号项目的开发商—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房,但却无法找到对方。

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上,霸州胜芳公园1号项目可以说“劣迹斑斑”,仅去年9月到今年11月的相关投诉就有8条,几乎都是围绕该项目楼盘违约、迟迟不交房的问题。

2018年9月至今“阳光理政”平台共收到8条关于霸州胜芳公园的投诉(图源: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

天眼查数据显示,霸州市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1日,注册资本5016万人民币。凤凰网财经梳理发现,2019年下半年,该公司三次被当地法院列为执行人;8月15日,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胜芳公园1号项目开发商被当地法院列为执行人(图源:天眼查)

胜芳公园1号项目开发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图源:天眼查)

凤凰网财经试图拨打天眼查官网显示的公司电话,但号码已经停机。那么在这起事件中,谁又是主要责任方?是交不出房的开发商还是违规售卖的中介?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中辉告诉凤凰网财经,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芳,即开发商霸州国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作为中介的我爱我家则根据居间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李中辉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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