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信托谋求曲线上市 业绩表现平平又陷入违约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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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信托谋求曲线上市 业绩表现平平又陷入违约风波

置信电气拟144亿收购英大系金融资产获证监会有条件通过。英大信托有望实现曲线上市,但其利润下滑和信托计划暴雷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投资时报》 研究员 安然

信托公司曲线登陆A股有望再增加一个新的案例。

12月25日,置信电气(600517.SH)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置信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英大系金融资产。其中包括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大信托)73.49%股权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大证券)96.67%股权,交易对价总计143.98亿元。

英大信托成立至今已超过三十年,但业绩依旧位于行业中游。此次收购完成后,该公司将正式实现曲线上市,拓宽其融资渠道。

此外,英大信托1.83亿元贷款违约,底层资产涉嫌“萝卜章”一事也引发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关于上市后的打算、业绩如何提升以及信托计划违约等问题,《投资时报》向英大信托发送沟通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曲线上市

今年3月27日,置信电气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英大信托73.49%股权和英大证券96.67%股权,交易对价总计143.98亿元。此次收购方案对两个标的的价值评估均采用市场法,英大信托100%股权估值为128.1亿元,增值率为47.2%,英大证券100%股权估值为51.55亿元,增值率40.35%。

置信电气将向英大集团、中国电财、济南能投、国网上海电力购买其分别持有的英大信托63.41%、3.91%、3.29%和2.88%股权;同时向英大集团、中国电财、国网新源、深圳国能、湘财证券、深圳免税集团购买其分别持有的英大证券66.81%、18.97%、5.04%、4.37%、0.74%和0.74%股权。英大集团、中国电财、国网上海电力、国网新源、深圳国能均为国家电网公司控制的企业。

置信电气成立于1997年,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商,由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并由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多元投资组成,于2003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多次实行转增股方案,目前总股本为6.19亿股,市值超过100亿元。由于此前从未涉及过金融业务,置信电气也被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对新增金融业务风险、保障双主业平稳运行的管控措施。

不过,英大信托离曲线上市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资料显示,英大信托前身为济南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2000年6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名称变更为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将持有的英大信托股权划转至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随即,国网英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2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加至18.22亿元。2018年2月,英大信托注册资本增至40.3亿元,国网英大为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63.41%;南方电网以出资比例25%为第二大股东。

英大信托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0.17亿元,管理信托资产3189.54亿元。2018年,英大信托实现营业收入11.32亿元,同比增长6.08%;净利润却仅为5.93亿元,同比下降2.59%。主要是由于英大信托2018年计提了1.53亿元资产减值损失,较2017年的计提金额6227.73万元增加了9112.89万元,增幅为146.33%。在68家信托公司中,无论是信托资产规模还是盈利水平该公司均处于中游。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补充资本渠道相对狭窄,一般只有原股东出资增资、未分配利润转增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几种形式。而上市或“曲线上市”的信托公司在未来补充资本上或更具优势。

信托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英大信托管理的一笔信托计划暴雷,其底层资产更是涉嫌“萝卜章”。

2016年10月11日,英大信托与塑力集团签订《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据合同约定,英大信托设立“英大信托-联赢LY004号-塑力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募集所得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塑力集团持有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塑力集团所得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应收账款收益权分期转让,各期转让价款累计不超过20亿元。

塑力集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各款项支付义务的担保为:塑力集团与英大信托《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英大信托与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商投)签署《保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英大信托、天津塑力集团与赵军屹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10月份,英大信托通过一只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产品向塑力集团发放了一笔1.83亿元贷款,塑力集团在2017年6月份,未能按约支付回购溢价款,英大信托当即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并在塑力集团未能清偿信托贷款本金及溢价款等相应款项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

而这只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还曾涉嫌“萝卜章”。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2019年4月11日做出两份赵军屹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在这两份执行裁定书中,中商投均为不予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英大信托为申请执行人,塑力集团、赵军屹均为被执行人。

中商投给出的申请不予执行的理由是,信托贷款对应的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据悉,英大信托向塑力集团支付1.83亿元转让款,对应的应收账款为塑力集团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轨道交通)享有的2.37亿元应收账款。

中商投称,在执行过程中,北京轨道交通反映对塑力集团并不负有2.37亿元应收账款债务,英大信托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手续上所盖公章,与北京轨道交通公章不符。

因此,中商投认为,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书及(2017)京中信执01370号执行证书中关于应收账款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天津塑力集团在与英大信托的应收账款转让回购及应收账款质押交易中涉嫌犯罪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

最终因中商投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未被法院采信,中商投提出的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也被驳回。中商投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北京市高院发回北京第二中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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