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追踪:去年12月至少5人被查,1人被判死缓
财经
财经 > 财经资讯 > 正文

金融反腐追踪:去年12月至少5人被查,1人被判死缓

2019年以来,从总部到地方分支机构,从国内到海外,从银行到证券,金融领域反腐败消息不断。12月,金融反腐继续高密度态势。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12月被查的金融领域干部至少有5位。具体来看,金融监管部门1,即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贾奇珍;国有大行1名,即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中小银行1名,即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原行长陈尊祥;其他金融机构2名,即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晓峰,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海。

被查5人简历

12月11日,据扬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原行长陈尊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尊祥,男,汉族,1965年5月生,徐州市人,大学学历,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计划信贷科科员、合作金融监管科副科长、徐州银监分局合作金融监管科副科长。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行长;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由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聘任为行长;2017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泗阳农村商业银行副董事长。

12月19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德阳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王海,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四川峨边人,在职研究生学历,MBA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至1999年6月,在部队服役;1999年6月至2005年12月,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结算中心主任;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在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中心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监管运营部副总经理。

12月2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程锦前,男,1959年9月出生,陕西省耀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8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巡视员。

12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贾奇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贾奇珍,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西左云人,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习;1985年7月起,先后在农业银行包头郊区支行、内蒙古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工作;2003年10月起,先后任内蒙古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合作处、非现场监管二处处长;2009年8月,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10月,任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2018年11月,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12月2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陶晓峰,生于1965年,1985年起,历任央行会计司财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年8月起历任央行内审司系统审查二处副处长,业务管理监督处副处长、处长,业务审计处处长、副司长。2012年7月,陶晓峰调至汇达公司出任总经理(正司局级),2018年,陶晓峰接替朱焕启,出任汇达公司董事长。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总部位于北京,是经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汇达资产由央行直管。

7名金融高管被予以处分或判刑

12月,此前被查的金融干部的违法违纪情况也陆续披露出来,多名地方金融干部或金融机构高管被“双开”,也有金融机构高管被判刑。

12月6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山东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徐铁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初心使命,底线原则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私利的工具,利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职权为监管对象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2月9日,据无锡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局原主席高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高敏以权谋私,将单位业务交特定关系人经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高敏身为中共党员、国企领导,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大搞权色交易,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

12月12日,据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烟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文君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叶文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有偿中介和其他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文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2月13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易军被开除党籍、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易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财物。

易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2月14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成都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傅作勇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搞赌博活动,违规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甘于被私营企业主“围猎”,“靠山吃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傅作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2月24日,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梁保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梁保宁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敛财;不讲原则,胆大妄为,独断专行,挪用巨额公款,置公司利益于不顾,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梁保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2月2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一审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

姜喜运共涉“四宗罪”。据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姜喜运贪污恒丰银行股份及所产生的孳息,依法返还恒丰银行。姜喜运受贿犯罪所得款项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姜喜运个人财产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