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铜川3月2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志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志强在担任铜川市耀州区区长、区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矿产资源整合、职务晋升、就业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使他人为自己伪造虚假身份证件并使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志强简历

李志强,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河南伊川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89年3月,陕西压延设备厂一车间技术组产品技术员;

1989年3月至1991年10月,铜川市郊区计划委干事;

1991年10月至1993年4月,铜川市郊区工业项目办副主任;

1993年4月至1994年1月,铜川市郊区计划统计局副局长;

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铜川市郊区计划委副主任;

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铜川市郊区王石凹街道副书记、主任;

1997年9月至1998年3月,铜川市郊区王石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3月至1998年10月,铜川市郊区陈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铜川市郊区计划委主任;

2000年4月至2001年8月,铜川市印台区计划委主任;

2001年8月至2001年12月,铜川市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1年12月至2005年10月,铜川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2000.09-2002.12,在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铜川市王益区委常委、副区长(2003.09-2006.10,在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联合培养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铜川市耀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铜川市耀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8月至2014年2月,铜川市耀州区委书记;

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铜川市副市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2017年1月,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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