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沃转让股权欠款未清,资产抵债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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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沃转让股权欠款未清,资产抵债40亿元

蓝鲸汽车4月9日讯,日前,福田汽车(SH600166)发布关于北京宝沃股权转让后续事项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称,长盛兴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将 14.8 亿元交易尾款及全部利息支付给北汽福田;同时北京宝沃暂以抵债财产的净资产值预估折价 40 亿元抵偿指定借款,还款时间应不晚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

截至2020年1月15日,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67%股权尚有 14.8 亿元剩余价款未向公司支付。目前,公司应收北京宝沃的股东借款46.7亿元,均尚未到期。

为此,2020 年 4 月 5 日,福田汽车与长盛兴业签订《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协议》。

根据协议,长盛兴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将 14.8 亿元交易尾款及全部利息支付给北汽福田。长盛兴业的指定方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如长盛兴业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应向北汽福田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事实上,在长盛兴业收购宝沃不久,便转手卖给神州优车。去年3月,神州优车通过子公司以41.0911亿元收购长盛兴业所持有的宝沃汽车67%的股权,交易完成后,神州优车取得宝沃汽车的控股权。

同日(2020 年 4 月 5 日),福田汽车还与北京宝沃签署《资产抵债合同》。根据合同,北京宝沃暂以抵债财产的净资产值预估折价 40 亿元抵偿指定借款。

借款协议项下仍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由北京宝沃以现金方式按照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时间支付,双方可就前述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时间另行协商,但还款时间应不晚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且2022 年 1 月 17 日前的偿还金额不低于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的 50%。以物抵债后,北京宝沃租赁上述资产使用。

福田汽车表示,公司对北京宝沃大部分债权实现提前清偿,也有利于优化北京宝沃债务结构,并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和发展、改善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抵债资产租赁给北京宝沃,有效盘活了资产。以物抵债将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但是,鉴于目前瑞幸咖啡的现状以及北京宝沃股东方神州的财务状况以及宝沃自身销量困境,还款仍存在较大变数。财报显示,2019年,神州租车总收入76.9亿元,同比增19%,净利润3100万元,同比下降89.3%;另一家上市公司神州优车目前尚未公布2019年业绩,2019年上半年归母净亏损6.52亿,同比下降549%。

销量数据来看,今年1-2月北京宝沃累计销量0.22万辆,同比下降67.7%。

为此,福田汽车在公告中提示道,长盛兴业按期偿还剩余股权款、北京宝沃股东借款中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及未来租金的收取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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