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实习生 赵博宇)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一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对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据悉,该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受培训者(学员)监护人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
从合同文本看,这也是一份告知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该关注事项的“教育性文件”。比如,合同明确甲方(提供培训方)需要写明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审批机关,登记注册机关,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许可证有效期,线上机构ICP备案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
值得注意的是,《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指出,培训机构应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并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费超60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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