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建议继续减税 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熊剑锋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下称“人大财经委”)昨日提出,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定有效征管措施,更好地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 人大财经委是在对去年全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下称“审查报告”)中作出上述建议的,该审查报告将提交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人大财经委在审查报告中也建议财政部,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完善对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增加居民就业和居民收入,扩大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定有效征管措施,更好地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此次两会的焦点话题之一,多名委员和代表纷纷提交提案和议案,建议上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和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等人纷纷建议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此前经过了3次调整,1981年,中国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居民平均工资是每月60元,起征点是800元。2005年,中国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而与此同时,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已经达到了1431元。与1981年的起征点及工资比例相比,目前起征点和工资比明显偏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此前的一番表态更被认为是起征点将要调整的信号。杨志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不能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 但是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在接受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媒体采访时,对简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做法表示反对。 贾康表示,加上其他可以扣除的费用,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在2500元左右,主要是针对工薪收入,70%的工薪阶层的收入低于这个水平的,一分钱个税都不用交;中国最广大的居民农民也不用交。 贾康认为,个人所得税不合理之处在于仅能够对工薪收入进行调节,而无法调节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贾康说,很多富豪比如私营企业主,他们不给自己发工资,反而把自己的家庭消费等支出列入企业的成本中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而且富人拥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可以凭借金融资产每年获得大量收益,但是税制无法对此进行调节。 因此,贾康认为,简单地将起征点调高到3000元或者5000元,工薪阶层减负额度仅为几十元左右,而那些高端工薪阶层将减负几千元几万元,不仅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贾康认为,应该结合个人所得税综合配套改革,即把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改革来调整起征点,将九级超额累进税制变成四级到五级的超额累进,同时把除了资本利得以外的收入尽可能合在一起按新的超额累进来征收,这样低收入阶层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好处。 “比如将第一个等级从5%下降到1%,即使起征点不变,工薪阶层的个税税负也从5%降低到了1%。”贾康表示。 但是,也有专家认为,尽管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工薪阶层大部分不用纳税,但是从沿海发达城市来看,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集中在5000元到10000元的水平,按照大城市的生活水平,这种收入并不能算是高收入阶层,但是他们的税收负担却较重。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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