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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全国“两会”召开 今年房地产聚焦四大热点
2007年03月01日 15:12北京商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土地增值税细则牵动房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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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6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根据《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企业征收30%-60%的土地增值税。同时明确土地增值税将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通知》一出即在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强烈反应。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通知》发布当天,沪深股市中一直涨势强劲的房地产股票就闻声下跌;一天后便出现了大批地产股跌停的局面,让地产股经历了一场不小的股灾。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被业内人士认为起到了考验房地产企业实力和淘汰生存力差的房地产企业的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在三番两次房地产宏观调控中仍看不清形势、不守规矩、不注重现金流安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或许真如某些开发商抱怨的那样:“与其说是清算土地增值税,还不如说是清算地产商的命!”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其实只是一个序曲而已。正如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李文杰(李文杰博客,李文杰新闻,李文杰说吧)(李文杰博客|李文杰新闻)所言,虽然从目前来看,有开发商明确表示已经预提了土地增值税,但各地方税务部门究竟要如何具体清算仍然是决定开发商受土地增值税“清算”之苦有多深的关键。在李文杰看来,2007年,售价极贵、自我标榜豪宅的,以及社会舆论影响恶劣的两类项目或开发商,将会受到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查,并从严追缴清算。

从2月1日起,国家开始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至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尽管北京市的配套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之中,尚未开始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但是,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房地产业掀起波浪。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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