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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在中国的漫长历程
2007年03月03日 11:58投票数: 顶一下  【

物权法在中国的历程可谓路漫漫兮上下求索,其间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思想解放的每一步历程。

从摈弃充满了阶级斗争意味的狠斗私字一闪念,到告别充满了意识形态意味的大公无私,一步步回归到物权法的法治框架。

该法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起草,历10余年形成草案。

此后经过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至去年7月《物权法》(草案)的终于出台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一时间曾引发过轰动效应,同时也首开了中国的立法机构开门立法的先例。《物权法》(草案)和《反分裂法》一样后来都入选了2005年全国人大十大新闻。

但是事态的后来变化出人意料,全国人大在轰轰烈烈地征询了全社会的意见之后,物权法的立法进程突然归于了沉寂。打断这个进程的起因,据说是北京大学一位巩姓法学教授的公开信。

这封发表于去年8月12日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称,《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草案废除了宪法和民法通则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最核心条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开历史倒车,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讲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这样形成的,不是劳动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有什么区别?

制定一项重要的法律,当然要汲取甚至容忍各种不同的意见,这在中国尤其是值得欣慰的事情。就像法国大思想家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只是巩信多少让人感觉到了不止一个人的、问题背后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潮。

   编辑: 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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