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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税率不一致的历史由来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引进外资,中国政府在外资企业税收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91年,针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94,对内企征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对外企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内企外企税率不一致的现象长期存在。现今,外企实际平均税负是14%,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为24%左右。
·低税率成为早期吸引外资的主要动力
1983年外国直接投资仅占中国国内资产形成总额的0.9%。1993年为12.1%,1994年达到15.11%的最高水平,在2002年为10.1%,从1993年到2002年,FDI占中国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平均每年为12.5%%。
·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经济增长:1980-1999年间,在中国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中,约有2.7%来自于利用外资的直接和间接贡献。
提供就业机会:2002年末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直接就业人员超过2350万人,占中国城镇劳动人口的比重约11%。
增加税收收入:到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3487亿元人民币,占中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已经达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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