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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有效利用物业税调控房市与股市
2007年07月29日 11:40经济观察报投票数: 顶一下  【

日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撰写的一份有关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的建议性报告曝光。针对目前部分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攀升的问题,发改委课题组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促进住房供给的有效释放。其实,物业税开征的讨论早已开始,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已有说法,“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而在2005年物业税又被明确地写入“十一五”规划,此举意味着5年之内我国将开征这一税种。而今年全国两会上,又有代表提出了开征物业税的议案,因此,根据历来调控政策出台的习惯性路径,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此举可谓是发出了一个政策出台的初始信号,这个信号无疑对目前中国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带来了一丝凉意。

目前,房地产税收都集中在交易环节。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包含房地产开发的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地产占用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这些税费的计算不仅复杂,而且非常分散,征收起来难度也较大,不仅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带来了麻烦,还不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并导致了全国各地特别是发达地区的房价虚高;此外,这些税收都集中在交易环节,从税收制度的设置上来看,这是不合理的,制度性因素是房地产市场走偏方向的因素之一。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是对房屋在交易环节和拥有环节同时征收的税种,征收物业税后,现行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种税费将随之取消。其征收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在目前如此火热的房地产市场大背景之下,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房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并呈现上涨由一线城市向二线、三线城市不断蔓延的趋势下,在房价过高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的环境下,开征物业税的提议显然给这些过火的现象泼了一瓢冷水。

首先,物业税的开征,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下降。据估算,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如果改用许多国家采用的逐年缴纳的办法,以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房价也会跟着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物业税的开征将有效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从国际惯例看,物业税的征收主要是对投资、出租等经营性房屋在拥有环节征收,而对自住房屋则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因为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如果一个人拥有基本住房以外的房产,也就意味着他占用了别人的资源,所以他应该为此付费。另外,目前投资者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产品都是要付出一定费用的,而惟独投资房产不付费,这对投资者来讲也是不公平的,因此物业税通过增加房地产持有人的成本可以达到有效抑制炒房的作用。

其次,开征物业税会对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房地产投资开发的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迫于物业税的压力,对消费者来说,房地产企业推出的高档豪华别墅会缺乏很多吸引力。同时,物业税主要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对于开发商来说,房产空置面积过多时,开发商不但要负担贷款利息,还要负担很重的物业税。这样一来,开发商为了应对这些负担,将采取加大促销力度,加快房产周转的方法尽快将手中开发出来的房地产变现,而对于炒房投机者来说,也必将会更加慎重。另外,物业税开征后,在政府增加土地供应时,将变原来的土地批租一次性收取高额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为分年分阶段收取。方式转换前,地方政府不但财政收入大部分依赖土地,而且地方政府本身还有推高房价的冲动。而方式转换后,土地购买者在一次性缴纳小部分的出让金以外,在出让期内每年还要缴纳年租,这具有递延效应,降低了地方政府过度批租的可能,从而在制度上杜绝了地价的无控制上涨,也抑制了房价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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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廖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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