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士透露,条例措词趋于妥协,给企业“扩权”感觉
◆每经记者 刘琳 发自北京
饱受争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即将迎来尘埃落定的时刻。昨日,记者从参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内部人士处获悉,实施条例很有可能将在本周五正式出炉。该条例可能将在措词方式上作出调整,“扩大”企业权力,排除此前社会对新法的误读。此外,记者了解到,同样将对企业用工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工资条例》推出时间,也与外界传言相左。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该条例按照原计划在今年年底之前推出,“问题不大”。
实施条例正在最终修改
实施条例的草案在今年5月8日公布,并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9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草案)》。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目前,这一草案已经交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剩下一些非常具体的技术性问题需要处理。当然,也有可能还会在各种声音面前做最后的利益权衡,但大的改动几乎不可能再出现。”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研究员陈步雷向记者表示。陈步雷此前曾参与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他向记者透露,由于在意见征集期间,各方声音过于纷繁复杂,即使继续公开讨论,也将有太多问题“悬而难决”,现在法制办只能关起门来做最后的考量。
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法制办正在和其他相关部门,针对国务院常委会对草案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
劳动合同法阻力重重
《劳动合同法》自年初推出后,便赶上了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班车”,这无疑给此法的实施带来重重阻力。人民币升值、货币政策紧缩的背景下,新劳动合同法让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的经营雪上加霜。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代表雇主建议修改 《劳动合同法》,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款。同样是人大代表的山东禹王集团董事长刘锡潜就联合38位人大代表共同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
此外,学界也发出反对声音。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董保华曾在7月份的北京大学学术会议上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观赏法,没有实施的效力。“该法最终走向是用不下去,或者得不到执行。”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只维护了少数缺乏竞争力的雇员长期存留于企业,却会最终导致大部分劳动者“找不到工作”。此外,这部法律会大大提高用工成本,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巨大冲击。经济学家张五常、郎咸平也曾经表示,新劳动合同法会造成企业与职工“双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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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琳
编辑:
胡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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