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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没有暴利开发商凭什么暴富
民众普遍认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是房价坚挺的根源,但潘先生却是最反感别人说房地产暴利的人。
潘总用了一个鲜有开发商使用的数据,这个数据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公告显示:2004年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是8.31%,其中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率是7.77%。同一公告中,其他第三产业的利润率是10.23%。
在房价暴涨的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只有7.77%,天底下还能找到几个有利润的行业?那么多暴富的开发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这个数据连许多开发商都羞于引用,而潘先生却对它情有独钟。我上封信中提到了,这次普查是由企业自己填报普查表的,存在瞒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就连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在就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答问时也承认,一些企业在填普查表时“往往心存疑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瞒报倾向”。
开发商几乎都说自己的利润率低,但是,今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商暴利的尾巴立即露出来了。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假如开发商的利润不到20%,基本上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利润率低于30%的项目所承担的税负也会比过去有所减少。既然这样,开发商应该很欢迎才对,结果却是开发商们的一片惊恐和反对之声。据《21世纪经济报道》1月20日披露,“很多项目(利润率)超过了300%以上!”难怪开发商们要跳起来了!
没有暴利,哪来的开发商的暴富?没有暴利,哪有那么多开发商得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扩张?
说远了。我们还是来看看厚道的潘先生吧。
2004年8月,一场官司引起了国人的关注,请看2004年8月12日《北京周报》的报道:
北京的房地产大腕潘石屹因侵犯股东利益于8月2日被起诉,要求赔偿的金额超过一亿人民币。原告是汪钢(现为美籍)、谢光学和姚军,他们是潘石屹1995年在北京开始从事房地产事业时创办红石公司的六名股东中的三人。在起诉状中,三名原告声称,2002年3月,潘石屹将红石公司负责开发的世界贸易中心附近的一个巨大房产项目中的所有权益,全部无偿地转让给主要由潘石屹及其妻子拥有的另一家公司,而红石公司只剩下原来权益的10%,由此遭受的损失在人民币15亿人民币(合1.9324亿美元)以上。潘石屹在进行此项转让时是背着三名原告干的,而他们都是董事会的成员。
2004年10月20日的《英才》杂志采访了相关当事人。下面是采访:
姚军:对。当然我知道让他(潘石屹)当面说自己完全错了,可能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尤其从我个人对他的了解,他是很要面子的人。……质疑他(潘石屹)是因为我们一个20万平米建筑面积,实际销售面积只有14万的项目,利润能做到2个多亿。我们律师从工商局查回来的报告,现代城一个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项目,利润才3点几亿,还号称北京这些年卖得最好的项目,傻子都能看出来有问题。
《英才》:你觉得利润上有问题?
姚军:……我当着他的面就说了,你(潘石屹)做假也得做得像一点。
《英才》:诉讼发生之后,潘石屹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得很动情,描述了你们之间的感情,谢光学还是他的同学,是“睡在上铺的兄弟”。
姚军:没有人愿意去打官司。那为什么发生了?可能有的人会把友谊和利益分开看。
《英才》:你怎么看?
姚军:这样的事情不是说在发生了诉讼之后才来说友谊很珍贵,早干什么了。
《英才》:在诉讼之前潘石屹的姿态如何?
姚军:他不着急。
尽管潘先生成功化解了这场有可能使画皮脱落的危机,但是,相关当事人透露出的信息依然值得玩味:是否有隐瞒利润的问题,这一点非常值得关注。而且,此案还显露出,潘先生拥有在英属维京群岛(号称“避税天堂”)注册的公司。
财政部去年11月3日发布的第12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39家房地产企业存在会计失真问题,检查的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利润超过一半,瞒利润达到33亿元。财政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房地产企业刻意隐瞒的利润率最高达57%。有人指出,隐瞒利润33亿元,按照33%的所得税税率,偷逃税款就是10亿多元,这与从国库偷走10亿元资财有什么区别呢?
开发商隐瞒利润是双重责任的丧失,一方面,他没有尽到作为纳税人的义务,另一方面,他又去分享其他纳税人尽义务构建的公共福利。不仅是可耻的行为,更是违法犯罪行为。社会责任感不离口的潘先生,被“睡在上铺的兄弟”指控背地里下狠手,那么,他们所怀疑的您的账面利润率过低的现象您如何解释呢?您是否应该给予证明一下呢?您有没有勇气让有关部门通过稽查和审计帮助您自证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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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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