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级政府努力将GDP更多转化为居民收入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题:中国各级政府努力将GDP更多转化为居民收入 新华社记者 张云龙 刘巍巍 在呼和浩特市就业局工作的郭瑞峰今年起每月可以多领500元,使月工资达到2300多元。尽管如此,她的工资仍比不少外地同学低。 郭瑞峰的状况或将在今年得到改观。连续8年保持中国经济最快增速的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明确提出,不追求GDP增速第一,而将目标定为“像强区一样富民”。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表示,GDP虽然是衡量经济总量的重要指标,但却反映不了收入分配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步增长。 在中国经济发展起步较早、运行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地区,对“强省”“富民”之间关系的思考也从未停止。 江苏省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该省实现生产总值34061亿元,较上年增长12.4%;同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04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5%和9.4%。 “从数据上看,经济增幅与居民收入增幅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但切实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仍然任重道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员金鑫认为,对于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尽管付出了诸多努力,但相对高速增长的GDP而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是“慢了半拍”。 2002年至2009年,中国GDP年均增速超过10%,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年均增长只有8.18%。而在内蒙古,200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5849元,增速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收入仅4938元,低于全国平均增速2.1个百分点。 “这对众多普通劳动者有失公允。”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感叹到。 一些地方GDP与居民收入的不平衡现象引发网民的不满。有网民表示;“GDP涨得再多,分到老百姓口袋里的却没有多少,许多时候我们的收入是‘被增长’。” “过度追求GDP增速,很容易导致不计代价、不考虑长远地谋求经济增长,甚至会出现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等问题。”巴特尔说。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认为,GDP主义产生的GDP可以估算,但却没有办法来估算GDP主义的社会成本。 收入分配不公平、社会分化、劳工权利得不到保障、环境恶化……GDP增长与国民收入“脱钩”所产生的一系列负面社会效果引起了中国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仅将2010年GDP增长目标设定为“8%以上”,甚至低于去年应对危机背景下8.2%的实际增长水平。 该市发改委负责人对此解释说,设置这一目标,是为了打破经济发展“唯GDP论”,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取更大空间。 中国其他一些省区市的经济增长目标也在逐渐回归理性。重庆市去年实现GDP14.9%的增长,而在经济环境更好的2010年,这一目标却“回落”为13%。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正在成为中国各地方政府的“共识”。 新年伊始,湖南省政府提出,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要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再将GDP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力争使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生产总值增幅基本同步。 而对许多地区来说,“提高居民收入”已经进入“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施阶段。2月1日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涨幅逾12%。东莞、重庆、北京等多个城市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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