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可将居民收入增幅列入地方考核指标
2010年03月15日 02:57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广赞

“两会”期间,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渐成为讨论的热点。今年1月11日,笔者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呼唤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一文,从经济结构以及日本经验的角度,呼唤中国出台类似的“收入倍增计划”。但文章没有谈及什么是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应该包含什么政策包?今年“两会”上,也有全国政协委员明确提出了该类议题的提案。结合日本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收入倍增计划,笔者提出对制定“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的思考。

日本收入倍增计划核心内容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明确的目标,即通过促进就业提升居民收入。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下称《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的必须是,迅速地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从而谋求通过增加雇用实现完全雇用,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

《倍增计划》第二章第一节中指出:“本计划的最终目标是极大地提高国民生活水准和达成充分就业。为此,必须极大限度地谋求经济的稳定增长。”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致力于纠正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的措施,其核心内容包括:

第一,充实社会资本,通过扩充生活环境、文教、交通等社会公共设施,以丰富国民生活内容。为此,日本展开了一系列的以消除经济发展瓶颈为目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引导产业结构走向现代化。技术革新的速度、人口及劳动力的发展趋势,以及向自由化体制过渡等情况,都在客观上要求日本提高国民经济的生产率。为此,《倍增计划》提出在提高每个企业或每个产业部门生产率的同时,推进日本产业结构向生产率更高的产业转移。

第三,促进贸易和国际合作,降低税率。在减税方面,计划从1961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同时降低利息、扶植公债和公司债的债券市场。

第四,培训人才和振兴科学技术。《倍增计划》认为,今后日本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将“极大地依赖于国民能力的有效利用”。为此,日本制定了大量人力资源培养方案:结合工业布局的需要,增设工科大学;大力加强以“工业高中”为中心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在职教育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五,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稳定。《倍增计划》将这一目标上升到了“作为一个现代福利的国家所应尽的义务”的高度,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池田内阁1961年制定了目的为“增加从事农业者的收入,使其达到从事其他产业者的生活水平”的《农业基本法》,其中包括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村劳动生产效率。1963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通过各种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和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它们的劳动生产率。同时,通过鼓励和扶植小企业发展、设置最低工资制度等方法,保障占国民结构多数的中小企业职工收入的提高。通过充实社会保障、提高社会福利、适当运用财政金融政策等对各阶层收入结构进行调节。

综合来看,日本的《倍增计划》是一项以提高国民收入为最终目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持经济增长为基础,最终达到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

放大居民收入增长考核指标

当前中国处于与日本当年同样的发展阶段,同时面临着启动内需、产业结构调整、维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类似问题。以史为鉴,我们认为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借鉴:

首先,应当从战略高度看待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意义,重新定位经济增长与人民收入水平提高间的关系。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正如日本《倍增计划》中谈及的:经济发展本身并不能必然导致国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全民就业。

实现国民收入倍增,首先要从观念和战略高度确立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的观念。以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为依托,同时辅以必要的其他手段保证经济增长的成果为全民所享,可以尝试将居民收入增幅列入地方考核指标,逐步淡化经济增长率考核。

其次,实现中国的收入倍增,必须以提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为依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有力保障。在整个上世纪60年代,日本通过人才培养、振兴科技、引进技术等手段大幅度提高整体社会劳动生产率,引导劳动者由低效率产业向高效率产业转移。没有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这方面的具体政策上,笔者建议:一是加大人力资源培训力度,对企业设立职工再培训机构进行补贴,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等等。二是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进行扶植补贴。三是创造环境扶植中小企业发展,在信贷、税收以及行政等环节进行改善;同时鼓励优势企业在信息获取、管理经验、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进行帮助扶植,确立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紧密协调的社会分工体制。

再次,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比如,在考虑物价承受能力基础上逐步提高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要素价格;完善劳动保障和最低工资制度;通过个税、遗产税等税收体制改革加大收入调节力度等等。此外,尽快建立起规范化的收租分红制度,提高国有企业上缴租金、利润的比重也非常重要。

实现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在于,要建立“以经济增长为纲”转变为“以居民收入增加为纲”的目标和考核机制,实现人民收入增加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

(作者系方正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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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编辑: m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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