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中国出现了很多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浪费耕地、非法征地等纠纷不断。如何解除这些矛盾?专家认为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现有土地制度,让官商民皆存违规冲动,已经成为众多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改革的临界点日渐逼近,大有逼宫之势。逼宫的土地制度何去何从?【网友有话】
村民们都签署了香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但是大量耕地被低价租用后,经政府层层包装,最终却被改变了土地用途,以高价倒卖给了开发商用于开发,而不少农民在口粮田被征占后得到的补偿却很少,生活难以维续。[详细]
农户的选择是理性的,选择比较收益相对较高的产业经营,为什么会出现小产权房,就是因为在土地上面盖房子就是小产权房,但是卖得收入相对来说要高,尽管政府三令五申禁止非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政府合法征用土地行为导致农田被逐步侵蚀。我们住在城市比较多,城市发展把农田侵占了。我们现在不谈城郊的问题,城镇的农村来讲,在国家严格金质奖基本农田用于非农用途的法律约束下,即使农民不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仍然不能保证农民将耕地用于种粮食,除非种粮食的比较收益要高于土地的其他经营性收益。[详细]
我们知道种粮比较收益来源于土地的规模经济,到世界各个国家来看,种粮食一定是规模化经营的,目前土地制度阻碍土地向农户手中集中,经营期不利于集中发展,农户通过流转的方式实现所谓适度规模经营。合同的期限都是比较短的,通常是两三年、五年,承租人没有办法对土地做相对长期的投资和规划使用,有些农户即使在短期也不愿意把土地转包给别人,一是没有在非农产业经营的能力,只能靠自己经营承包地获得收益。到城市里边,经营能力比较强,收入比较高,不在乎把土地转包出去获得那些微薄的收入。[详细]
没有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经营的条件下,无法使用机械化等设施提高农业生产力,无法通过农田、水利建设和其他基本设施的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产量,在小面积经营的情况下边,养鱼、种茶、种树、种药材经营方式比种粮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农田一旦变成养鱼塘或者茶园再变成粮食土地要花费很大的代价,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就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详细]
目前国内经济与社会发展、政府与市场发展、城市和农村发展都存在着不包容的危机。他特别指出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向“亟需扭转”,他认为,政府承认城中村和小产权房比建设保障性住房更能解决当下矛盾。
从资金和方式上看,他认为政府没有能力完成“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土地供应、市场准入、融资模式、运营模式等等都没有在制度上明确,他认为以目前的方式建造保障房是在与民争利。[详细]
鉴于“是否启动一个制度的演化进程”在检验各领域的制度改革中具有一般性,我们呼吁国土资源部就此检视自己的决策。鉴于小产权房与“启动一个制度的演化进程”是完全符合的,因此我们呼吁,允许和鼓励全国各地发展小产权房,以满足市场需求,也有助于抑制居高不下的房价。 [详细]
为什么农村的土地变成城镇后就必须归为国有?最核心的依据是,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我提倡废除这条规定,并还给农村土地建商品房的权利,对于划定商品粮基地的农村土地严格管理,其他土地应该允许农村自由处置,要允许农民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后的收益。
在一些城市,卖地收入占到地方财政的很大一部分,导致地方政府在地价低时炒高地价,所以,我认为应该从小城镇建设初始,就开始实施物业税改革,减少地方财政对“卖地”的依赖。[详细]
今天土地国有就很难不是坏事情了。在货币超发、流动性泛滥的情况下,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国家所有,那么能够吸纳过多货币的载体就太有限了。在一个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私人所有的经济中,每一寸土地都会成为吸纳过多货币海绵。在西方,房地产业可以有泡沫,但是仅仅因为他们土地私人所有,而我们土地国家所有,他们的泡沫就不会有我们大。过去,经济软预算约束、"投资冲动"、"消费压抑"可能不是什么坏事,至少不是那么坏的坏事,因为我们的不能消费的过多产能有美国来消费。[详细]
能否以改革推进制度建设,协调不同利益,致社会于和谐,关系着“以人为本”能不能做到实处,政策法律的制定能不能以民生为第一,中国发展的成果能不能由人民共享。土地国有(公民共有,人人有份)和土地私有在今天已并不一定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一种制度安排是否公正、可行。如果土地国有在事实上变成了地方政府所有,官员任意处置;集体所有变成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任意处置,则只能是伤害公民权益,不断导出社会冲突。[详细]
陈志武教授认为,可以考虑推行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把各村土地均分给农民。二是把中央和省市国资委转变成32个"国民权益基金",其中央企的"国民权益基金"股份均分给13亿公民,31省市的"国民权益基金"以"本地公民多分、外省公民少分"的原则分配,并允许基金股份自由交易,但是政府对"国民权益基金"的运作执行一定程度的监管和控制。三是推进民主宪政改革,对行政权力进行实质性制约。[详细]
近几年,从国外回来的一些访问学者很多主张国有化,因为国外在土地私有化条件下,由于征地非常困难,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非常难。但是在中国征地很容易,于是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先后建设了起来。所以有人就认为土地国有化有好处,主张土地国有化。当然,同时也有很多人主张土地私有化。土地国有化和私有化两者都是理想的想法。就土地私有化而言,是按照承包地私有化,还是退到公社化以前;土地国有化,政府把地都拿过来会有怎样的后果,这些问题都必须认真对待。[详细]
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集体代替个人做主的事情,违背农民的意愿,侵害农民的权益。[详细]
从宪法的角度来说,宪法在总纲里面谈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生产资料的多元所有制。在城市里边,也允许有非公有制经济大量的存在和发展。如果我们把土地制度做一个调整,由原来的单一公有制变成多元所有制,甚至也可以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这个并不违反宪法。[详细]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私有的属性,只不过我们还给了它很多权能的限制,比如说转让、抵押,包括小产权房等等。我们现在限制它的交易,以后取消就可以了。
城市里面的宅基地有使用时间限制,有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等。2011年初上海曾出台通知,规定土地70年产权到期将无偿收回,这也引起了住房市场的恐慌。
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有33年,很多房屋距离使用期限越来越近,这极大影响住宅价值与产权交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