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企业开始抢注商标。近日,球星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时,面临合法与不合情的争议。事实上,包括商标法在内的知识产权都是“私权”,遵循“不告不究”的原则。在“真乔丹们”诉“假乔丹们”时,商标独特的地域性受法律保护,而人们观念却停留在传统的追星情感上,两者撞车,我们该支持哪个“乔丹”?【网友评论】

九鼎一言

王俊:由于商标具有地域性 没必要过度保护国外品牌

由于商标具有地域性,我们也没有必要过度保护国外。同时,王俊再次强调,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是私权,是个民事权利,是要靠当事人是不是重视,如果当事人不重视,行政当局及司法当局都是秉持着行政中立和司法中立,法律术语叫做不告不理,俗语就是民不告官不纠。 [详细]

王俊:企业不重视是商标纠纷中出现合法不合情的原因

对于商标纠纷中合法不合情的现象,王俊指出,不管国企还是外资,最重要的是自己要重视,如果自己重视不够,那也不能怪政府护短。法律并不一定是完善的,这更要求企业自身重视商标,那些商标纠纷中不合情的案件,往往是企业商标意识,法律意识乃至于国际竞争意识薄弱,及市场竞争已到白热化造成的。 [详细]

>>本期嘉宾

郭田勇

王俊,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谈知论道

壹:自身对商标不重视 不能怪政府护短

企业要有商标意识,对于法律布局必须要重视,对国内的民族企业也好,对跨国公司也好,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自己要重视维护商标合法性,这是最重要的,自己重视不够,那你不能怪政府护短。

叁:《商标法》相对比较落后

很多市场经济往深入发展的时候,当时的法律条文显得比较粗线条,也就是不能应付新的挑战。商标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落后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讲,商标更加多的是关注刑事上的合法性。

伍:所有的法律都是有道德含量的

所有的法律都有道德含量的,都有道德要求的。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要确定一些基本的道德伦理秩序,相互之间都是相通的,另一方面,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执法的工作需要大大的加强。

贰:商标的地域性被全世界普遍接受

护短其实也是地方当局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倾向于民族工业,民族商业,民族工商业,他带有一种鼓励、扶持,这么一种角度,这种诉求,应该来说也是合情,毕竟商标是具有地域性,全世界都是这么说的。

肆:迈克尔•乔丹在法律上没有法定的“再行权力”

外国人在中国也没有中国姓名权,我们是有争议的,我们民法通则是给中国公民的,而且中国公民如果不是特别有名的人来说,也是没有的,回到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在法律上迈克尔•乔丹是没有法定的“再行权力”

陆:企业要加强商标意识及法律意识

企业要重视自己的商标,是解决被恶意抢注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唯一能够达成的共识,商标意识、法律意识乃至于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意识,都必须亟待加强,这对中国和跨国公司都是一样的。

part01现有的法律条文不能应付新的挑战

凤凰网财经:但如果在法律上是不是也是成立的,比如像吉利的陆虎在法律上,在我国的商标法这块,是不是也支持这种东西呢?

王俊:我个人是这样看的,我们国家一方面来讲,反竞争法的时间也比较久了,有将近20年了,是1993年颁布的一直到现在,很多市场经济往深入发展的时候,当时的法律条文显得比较粗线条,也就是不能应付新的挑战,还有一个方面,本身商标法我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落后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讲,商标更加多的是关注刑事上的合法性。

如果用法律术语的话,打一个引号,比较注入刑事要件的完备,对他这里面背后的实质利益,或者说事实性的诉求,我们一般是不去察看的,这个有历史原因的,主要的原因在什么地方,一方面来讲商标的当时从注册角度来讲,只是单个的,商标的审查员也是单个,你要让他一个人要有很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一般来讲,这个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还只能是刑事要件。

凤凰网财经:刑事要件我还是不太明白,它是什么样的意思?

王俊:刑事要件就是你说的,所谓合法不合理的,不合情合理,所谓的合理其实是合法的,比方说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他来提交申请,然后基本文本表面都齐备,基本上也没有这个商标,差不多初步就核准了。

凤凰网财经:这个问题您刚才也提到,人员比较少。

王俊:人员比较少,我们的指导思想,因为主要是人员少,而且商标的申请量大,这是最大的问题。

凤凰网财经:还有就是我们这个法律上,只是比较很客观的标清了几个标准,只要所有的人符合这个标准都会给批准,是这样吗?

王俊:对的。

part02《商标法》和实施条例是基本法律和法规

凤凰网财经:我国针对商标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最重要的是《商标法》吗?

王俊:是这样的,我们有商标法和商标法的实施条例,这是基本的法律和法规,法律应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通过的,商标法是比较抽象的,全局的、宏观的,实施条例相比商标法是相对比较具体的,另外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一些规章。比方说对驰名商标有一个认定的办法,还有就是商标如果发生争议的话,有一个商标评审规则,这个方面法律法规应该说还是比较多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商标纠纷也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法律行的文件,但是可以解决具体问题是有指导意义的。

比方说商标的权属,有一些在法律实用方面有一些具体解释,这个是属于司法解释,另外我们国家也参加了一些国际公约,主要的国际公约,一个就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这个是比较基础性的,我们是在1984年加入进去的,1985生效的。还有一个就是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这个马德里协定涉及到商标国际注册当中,它是一些程序性的规定,我们国家也是马德里协定的成员,也加入了它的议定书。

凤凰网财经:加入这些组织对于加入国是否有强制约束性?

王俊:是这样子的,这个国际公约的参加,因为我们作为中间的国家,我们加入国际公约以后,要有一个国际承诺,我们要确保通过国内的法律制度建立和执行,来兑现国际公约当中有限的规定,要兑现它,要本地化,我们通常是讲立法行政和司法的途径,把它兑现出来,我们刚才讲是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目前来讲对我们现实生活影响非常大的,就是WTO的知识产权协定。

王俊:WTO知识产权协定,它的简称叫做TRIPs,英文里面的履行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这个里边也涉及到商标和地理标志,能够更加的细化一点。

part03定义驰名商标的主要根据是相关公众的知名度

凤凰网财经:之前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关注过,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这个事,而且在之前nike公司就Air Jordan的品牌,10年前也告过乔丹体育,不过被商评委驳回,理由是耐克AIR JORDAN在国内没办法证明是驰名商标,在其他的一些案例里面,也看到国外的大品牌,在维权上同样因为不能在国内证明是驰名商标而被驳回,怎样评断是不是驰名商标。

王俊:这个驰名商标是这样子的,它要有一定标准的,比方说是根据相关公众当中的知名度,完全要有质量的保证,这个是在商标法当中就有,有基本的判断因素,大致来说有这么几个,一个是相关对商标的知晓程度,第二个是商标持续的使用时间,这个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第三个商标的宣传工作和覆盖的地理范围,第四个商标以前有没有过保护,就是以前有没有做过商标保护,再有一个就是其他的考量因素,就是这些相关的因素,这当中最重要的前面的第一个,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

所谓的相关公众来讲,因为它在市场判断当中,也不是说全国人民什么的,相关公众指的是,比方说像体育用品,在体育用品市场当中,他的消费者叫做相关公众,是不是属于知晓人士。因为我们国家现在驰名商标里面还有一个叫做知名商标,知名商标跟驰名商标有一定的区别,知名商标在地区有一点名气,叫做知名,但是未必达到驰名,所以驰名现在基本上认定是属于全国的,全国驰名,就是当时的Air Jordan,我估计主要还是因为证据组织方面来说,他们组织的证据说服力不够,因为要证明是相同的商标是非常小的,两个公司都是非常大的。

你知道商标的独特性,它的形势特征,有比较明显的主观因素,不可避免有一种主观判断,有的时候有商评委,它是一个何以机制,商评委是委员会,比方说有三个评审员,也还是有主观判断的,比方认为你现在的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在全国驰名,谈到这一条就不能定,很多国外的一些品牌,在中国要取得商标驰名的话,特别是在商品委在行政认定当中,他们举证的责任都是比较大的,或者是驰名商标的认定特别性也比较小,除非是一些非常非常著名的才可以。

part04AIR Jordan是新的设计 相比耐克不算驰名品牌

凤凰网财经:像耐克的Air Jordan,应该也算是在体育这块比较好的。

王俊:我们打这样的比方,比方说耐克公司的Nike,打一个勾的,这个就是认定驰名,是完全没问题的,比方说它是一线的赞助商,我们看奥运会,有很多国际地区级的运动会什么的,全部都有它的公司在运作,这个事实足以说服商评委的官员认定,这是世界驰名的。但是Air Jordan是一双篮球鞋,它是一个鞋,我自己家里也有一双这样的写,就是Air Jordan的,主要有一层空气动力学,一种新的设计,这个相对来说,它的驰名度,我们说Air Jordan跟Nike,两个如果同时都作为体育品牌的话,Nike的驰名度那是不言而喻的,是一目了然的,Air Jordan还要进一步的细分,还要看相关的公众是不是熟悉。

凤凰网财经:就是Air Jordan只是一款写字,Nike才是一个整体的品牌。

王俊:对,Nike是整体的品牌,因为Nike品牌也有很多,因为你知道吗,像它的篮球写即有Nike的勾,然后再细分,它的总商标是耐克,细分的商标有Air Jordan还有其他的,如果确定Nike是驰名,那没问题,如果要确定Air Jordan,是有一定难度的。

凤凰网财经:Air Jordan不是一个独立的品牌,只算是耐克底下的一个项目?

王俊:是的。

凤凰网财经:所以商评委评判的时候就说,没办法按照独立的品牌给你一个评判是吗?

王俊:这么理解也可以,但是我们要说Air Jordan本身是一个注册商标,Nike公司在中国是注册的,而且得到了标准,Air Jordan是一个商标,但是这个商标有没有达到全国驰名,乃至于世界驰名,现在是有争议的。

凤凰网财经:这个驰名是怎样判断一个品牌算是驰名,没有一个相关的标准,或者有没有哪些机构给它一个评定。

王俊:标准就是我们刚才讲的,考虑驰名商标的相关公众,要是相关公众来讲也是整体观察,属于消费者的观察,还有分离观察,有的时候从整体来看是不是那个,因为驰名不驰名,往往是在跟其他的商标发生争议的过程当中,来确定这个商标是否驰名,它是有一种区分的,把这些要素重新排列组合,看看是不是影响到商标持有人的核心利益,是这样的。

part05乔丹体育抢注商标 合法不合情

凤凰网财经:回到刚才这个案子,比如Nike起诉乔丹体育,这里边如果相比起来,乔丹这个品牌和Nike、Air Jordan,他们两不是一个可比性,甚至没有一个可比性。

王俊:我个人是这样看的,我觉得现在迈克尔•乔丹他们这个团队,因为现在媒体虽然报道比较热闹,但是具体是以什么案由来告,还是很迷惑的,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身来讲,不应该算是姓名权,因为他是从姓名权告进来的,迈克尔•乔丹以他个人的名义,姓名权告进来的,但是我就觉得从乔丹体育,乔丹体育指的是我们附近的品牌,企图要上市的一家公司,乔丹体育是一个系列行为带有一种什么,市场误导混淆的主观恶意,是怎么样的系列行为,除了注册乔丹商标以外,中文的乔丹是他注册到的,然后汉语拼音的乔丹他也注册到了,我觉得最明显的表示,他混淆的这种故意,是他注册了乔丹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叫做杰夫•乔丹,一个叫做马库斯•乔丹,乔丹因为是后卫,还有一个运球的动作。

凤凰网财经:乔丹的图形。

王俊:他的后卫运球的图形,以及23号,这个数字组合,图形的LOGO,你看这几个商标都是独立的,而且申请商标以后全部都是乔丹体育,也就是中国的乔丹体育公司,这些商标组合起来,那就比较清楚了,他指向的是什么,是篮球界,世界篮坛是非常知名的,因为乔丹在美国的NBA是顶尖好手,他也进入了名人堂,我们说知名人士,这个在NBA当中,如果讲到篮球市场,美国的NBA是顶尖的,美国的NBA顶尖,乔丹在美国NBA进入了名人堂,也就是说精英中的精英,那就意味着全世界驰名。

我觉得乔丹体育,有一点像竞争法当中的一个,叫做市场混淆行为,跟你分享一下我自己的个人经历,有的时候冬天我会跑步,我会想去家门口体育用品商店买球衣,买跑步的运动裤,我也买的乔丹,我当时买的时候,我说迈克尔•乔丹货有不值,我真的是以为是迈克尔•乔丹来开的,可是质量不怎么样,不怎么好,当时心理还犯嘀咕,现在这个事情揭露出来,这个显然指的是什么,我们以一般的,我的经历就表明,以一般的消费者判断力来说,也是混淆的,他们买的是乔丹,特别是运球的LOGO,加上23号,就非常清楚。

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乔丹在NBA他的球衣最后挂到名人堂里面,在洛杉矶湖人队里面,23号再也没有人用了,他进入了名人堂的意义,我们实际的生活经验,跟乔丹提供给我们的商品,明显的发生了一种混淆。

凤凰网财经:但这种在商标法里,如果说商标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王俊:乔丹体育当初第一次的公告,我看到过,他的解释显然是请教过专家,他的说法是成立的。

凤凰网财经:在商标法来说,他这么做是合法的?

王俊:是这样的,首先从民法通则角度,因为迈克尔•乔丹是侵犯姓名权,到北京一中院去起诉没有被受理,现在他换到上海。

part06按照民法通则 无法确定外国人在中国是否具有姓名权

王俊:到上海二中院受理了,二中院有受理的逻辑,内在逻辑我们等会可以讲,二中院的逻辑有公众形象权,有一个叫做商品划权,他们有这个尝试的,很高兴有这样的判例。讲到乔丹体育,在法律上也没有站得住脚的地方,当时的公告叫做迈克尔•乔丹,就是美国人迈克尔•乔丹,跟乔丹的商标没有对应的关系,这个解释是通的。因为是姓名权,外国人在中国也没有中国姓名权,我们是有争议的,我们民法通则是给中国公民的,而且中国公民如果不是到特别有名的人来说,也是没有的,比方说姚明,他是有名的,在篮球这块,篮球相关和篮球本身,这个是可以注册的,我应该让别人抢注的。

但是他是一个外国人,而且外国人的中文翻译,在法律上来讲,迈克尔•乔丹没有法定的再行权力,这个打个引号,法定的在行权利,没有根据法律规定,既定的在行权利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就觉得乔丹体育当时的声明是可以的,如果仅仅只是针对乔丹商标被注册,乔丹的抗辩还是能够成立的,但是我们回过头要看什么,乔丹体育一系列的注册行为,一个整体的注册行为,整体的这么多注册行为,显然有一种什么。

我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的时候也说过了,现在有一种叫做傍名牌,有很多这样的,别人的注册商标,他就傍名牌,但这个乔丹说到正经来讲,是傍名人,名牌和名人不一样的。

王俊:驰名必须是要有一个法定的,我们说在先商标专用权,一般往往都是指的什么,比方说是一些外国的品牌,外国的品牌都是用外文的,然后我们给它中文翻译,现在比较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爱马仕,爱马仕是法语的的中文翻译,法国人进来的时候,因为全世界来讲都是用他的拼音来翻译的,但是他没有想到中国的翻译,可是我们这边中国讲的爱马仕,用中文的翻译,一个是翻译,一个是相似,有的时候比方说组合的相似。

我们有一个例子,就是吉利集团做汽车的,吉利集团他注册的那个陆虎和路虎,大陆的老虎,和英国的有一个路虎,是虎是马路的老虎,原来的名牌是马路老虎,结果我们吉利这边注册一个大陆的老虎,像这种叫做傍名牌,这叫做属于傍名牌行为。

傍名人是指的什么,傍名人相对来说对名人来讲,打假维权的难度就更高了。

凤凰网财经:名人比企业的难打。

王俊:难打得多,因为企业至少来说,因为涉及到市场混淆,而且本身基本上是形成竞争关系的,而且是同业竞争关系,所以讲相关市场的相关观众,他有这样说,但是名人来讲就难了,名人为什么呢?因为名人有没有在先的,我们还是这样讲,它有没有法定的在先权利,我们有些名人是有的,姚明在中国的篮球体育用品市场可以有,可是迈克尔•乔丹,因为他的法定名字不叫迈克尔•乔丹,我们对他的翻译,香港人把他翻成佐敦,香港就有这条路叫佐敦道,所以这样一来,名人要主张这种权利,单一的主张自己的姓名,被侵权比刚才讲的傍名牌,难度还要大一点。

part07商标具有地域性 没有必要过度保护国外品牌

凤凰网财经:您怎么看商标法合法不合情的事情,或者这种现象?

王俊:我觉得一个还是因为也跟我们的指导思想有关系,我们对国际公约市场划分认识都不是特别的清楚,你刚才说的护短,护短其实也是的,如果真正我们要讲起来,地方当局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倾向于民族工业,民族商业,民族工商业,他带有一种鼓励、扶持,这么一种角度,这种诉求,应该来说也是合情,也是一种合情合,毕竟商标举行一种地域性,全世界都是这么说的。

在美国乔丹很有名,但是到中国来说翻成迈克尔•乔丹,这就不一样了,由于商标是具有地域性的,所以在这个来讲,我们也没有必要的过度保护国外,而且有一点,我觉得这里倒是可以再跟你提起,重申一下,现在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他的法律属性是什么,是私权,是个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就是要靠当事人是不是重视,如果当事人重视的话,他重视的越多,保护的越多,如果当事人不重视,基本上来讲我们行政当局也好,司法当局也好,我们都是秉持着行政中立和司法中立,我们用法律的术语来讲就是,民不告官不纠,这是俗语,不是叫他不告,法律术语叫做不告不理,俗语就是民不告官不纠。如果迈克尔•乔丹不来打官司,我们觉得还没事。

part08法制经济要确定基本的道德伦理秩序

王俊:合法不合情,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就是指的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因为大家都在争夺,因为都是同类产品,同类服务,在争夺现在的,虽然市场的份额在扩大,但是针对的是相同的一批消费者,为了脱颖而出,有的人就采取不恰当的手段,有些人采取表面上合法的,但实际他是有其他目的的。我们在法律上也有这样一种认定,不是所有事情都是板上钉钉,有些行为我们惩治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像这种一旦被确认的话,是可以撤销的。

凤凰网财经:现在商标这块是怎么去确定的?

王俊:商标也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商标法实施条例都有弹性条款,就是对不正当手段,商标法的31条,他说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是不得损害他人先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就属于一般的,原则性的规定。比如你要注册的时候,人家如果有在先权利,那你不能伤害,还有在你使用商标的时候,抢先注册你采用的是一种不正当的手段,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这样的,你的翻译,你的图形稍微做一些变更,但实际上是相似的,像这些就属于不正当手段。

凤凰网财经:还是在于道德问题。

王俊:是道德问题,所有的法律都有道德含量的,都有道德要求的。

凤凰网财经:你刚才将过目前市场竞争到了白热化,他们不得不去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你觉得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去解决这种事情?

王俊:比方说现在商标法修改也面临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进一步的细化,比方说我们可以界定清楚商标,注明商标,还有一些在先权利,比如说对于诚信经商,你工商经营活动当中,比方说一些善良风俗,是为了做进一步界定和落实。

凤凰网财经:建立一个诚信体系。

王俊:诚信的体系进一步落实,我觉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要确定一些基本的道德伦理秩序,相互之间都是相通的,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我觉得现在我们还有一个补充,现在用得少,实际的效果也不好,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执法的工作需要大大的加强。

凤凰网财经:这块可能也会涉及到商标注册和企业之间竞争的诚信对吗?

王俊:是的,反不正当竞争,跟前面的商标的秩序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反不正当竞争指的是商标竞争秩序被破坏了,又得不到有效救济的时候,得不到有效的还是解决不了,那怎么办呢,就需要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不做一个补充保护。

part09企业应加强商标意识和法律意识

凤凰网财经:怎样才能不被恶意抢注商标?

王俊:回答这个问题是姚之队,不是有一个叫姚之队的吗,姚明吗?

姚之队其实也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当初姚明刚刚被NBA筛选过去的时候,他们就成立了,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姚之队做什么事情呢,他对这种特许加盟,对姚明形象,姚明的姓名,还有非常著名的投降,姚明小平头变成剪影的那种,是选择性的,在一些战略布点上,商标有很多类别,商标总共有45大类,有1万多种有名商品,这个当中选出战略关键的,先去申请注册,这是商标布局,这是一个,权利先行,如果你不去主张权利,是没有权利的。

第二个如果发生假冒的,傍名牌、傍名人的现象,就是要发动全面的,有的时候是法律的诉讼,有的时候是舆论的公关,这个也是需要的。再有如果发生具体的冲突,这就要从具体的个案,或者到商标局进行审议,如果别人有强注的,他首先把疑义掉,这是最简单的,疑义就是还没有生效,要疑义掉很容易,如果他已经是生效了再去疑义,这就非常困难了,像爱马仕就是这个例子,爱马仕中国人已经注册2年了,2年以后再去注册,规定程序已经走完了,叫做及时维权。

凤凰网财经:就是一定要重视。

王俊:对,必须要重视,对国内的民族企业也好,对跨国公司也好,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自己要重视,这是最重要的,自己重视不够,那你不能怪政府护短。

凤凰网财经:法律其实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作为企业来说,他更应该去重视这个事情,至少会少一些麻烦。

王俊:对,这个是我们唯一能够达成的共识,如果得出唯一能够确定的,刚才你讲了这么多案子,都是商标意识,法律意识乃至于国际竞争意识,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意识,这个必须亟待加强,已经到了市场竞争白热化,这个对中国和跨国公司都是一样的。

企业之间为了争取同一批消费者,往往有一部分企业会选择充当“乔丹”,而现行法律“民不告不理”的指导思想,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这些“乔丹”通常都能安然生存,而那些乔丹们只能在事后艰难的维权。既然现行法律不够完善,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商标意识及法律意识,尽可能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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