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让利于民才能跨过“中等收入陷阱”
2010年03月11日 01:40北京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不患贫患不均,向来如此。

九三学社在近日提交的关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提案中指出,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目前在我国已经达到0.46,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0.4),10%左右的家庭占有了45%的城镇居民总财产。

无独有偶。全国总工会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6.72倍扩至2008年的17.95倍。调查问卷中,75.2%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

两个事例都指向同一个关键词——收入分配。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让GDP(国内生产总值)不再是压倒一切的目标,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收入如何也能匹配GDP的增长,但现实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土地、资本和劳动这三大推动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中,劳动的回报价值在当前处于明显被低估的水平,也就是说,作为大多数老百姓收入来源的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得不到应有的体现。这使得人们对于GDP的增长产生一种“事不关己”的挫败感。同样来自九三学社的一组数据表明,劳动者工资在企业运营成本中仅占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今年大范围内爆发的“用工荒”,其实就是农民工对于低收入分配的一次“用脚投票”。

在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中,国家和企业分得太多,居民分得太少,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制约着人们收入的提高。比如定位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执行中却成为“工资税”,偏低的起征点让中低收入者一起沦为被调节对象。对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当人均GDP达到3000-10000美元时,就要面临那个著名的“中等收入陷阱”,很多国家的历史证明,这个阶段很容易因为贫富分化而出现经济增长停滞乃至下滑,社会冲突加剧。这个阶段,是对一国政府效率与公平协调艺术的考验。

政府显然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舆情变化。温家宝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特地指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政府已经表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收入分配的改变,不应该只是停留在浅层次,比如提高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政策层面的措施,而是应该在制度上重新做出安排以让利于民,如减轻税负,比如建立劳资集体谈判制度。这种利益的调整必然艰难,却是一个必须要走的方向。在收入分配制度上,我们期待政府拿出“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魄力。收入分配改革既然已经破题,就应该尽快拿出一个路线图和时间表,给民众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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