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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31日 06:30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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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3月28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4楼403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杜克荣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35266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公司向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科兴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352668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王怀兵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30日

公司公告:

[2009-03-31]鑫茂科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3-31]鑫茂科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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