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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09年04月23日 05:20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6,452,3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4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2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民丰特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在2006年3月31日公告的《民丰特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作出如下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第①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募集法人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流通。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发行新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2007年4月30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3)2008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根据上交所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民丰特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法定承诺义务,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民丰特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6,452,3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第一次(20007年4月30日)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如下:

单位:股

第二次(20008年4月28日)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如下:

单位:股

民丰特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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