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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拟10转11派4 一季报预增

2013年03月08日 02:5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皇甫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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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皇甫嘉

今日,光线传媒(300251,收盘价35.48元)公布2012年年报,2012年度公司销售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48.13%,净利润同比增76.47%。同时,公司预计2013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7689万元至8280万元,同比增290%至320%。同日,光线传媒宣布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等《泰囧》的4家出品方“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年报净利同比增长76%/

光线传媒今日公布年报,2012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1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3%;实现利润总额3.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61%;实现净利润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7%。

资料显示,去年公司共发行12部电影,总票房超过16亿,2012年度票房分账及衍生收入都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增加。同时光线传媒发布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同时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

公司同时还预计2013年一季度盈利7689万元至8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0%至320%。光线传媒指出,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泰囧》在2013年一季度仍然取得了较好的票房收入,影视剧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光线传媒1月24日曾公告,截至今年1月22日,《泰囧》总票房达到12.4亿元,公司表示可获得分账收入约4.65亿元,分账收入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度确认。

收到民事起诉状/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等《泰囧》的4家出品方“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今日,光线传媒宣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线影业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资料。原告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旗)起诉光线传媒及其子公司光线影业,另外还包括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四家公司,其中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泰囧》的导演兼演员徐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武汉华旗起诉上述公司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将《人在囧途》的成功转移到《泰囧》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在宣传广告中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称,并存在构思、情节等多种实质相似的情况,要求光线传媒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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