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中石化抓“内鬼”是赤裸裸纵容腐败

2011年04月18日 09:26
来源:南海网 作者: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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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荣耀

“天价酒”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开过三个会,即领导班子会、处室干部会和外宣部门会,要求各部门追查泄密人,一旦查出要严惩;坚决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4月17日央视网)

曝光天价酒的人不管是不是“内鬼”,也不管出于什么意图,客观上还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前物价形势可谓“其危如一发引千钧”,多个行业为此遭遇发改委“约谈”,而成品油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商品,不仅没能充当“定海神针”,反而仰仗发改委的一纸调价令,继续“一枝独秀”地我行我素,与国有企业应有的担当相去甚远。目前我国原油自给率约为45%,以其开采成本之低,可以极大地“摊薄”国际原价涨幅,而“三桶油”去年均有巨额利润进账,从任何方面说都应该而且可以对涨价说“不”。

中石化去年每股收益高达0.816元,不知道排除奢侈性成本以后,会是怎样惊世骇俗的绩优形象?动辄数百亿元的超额利润都来自国内用户,而其总股本中包括了将近20%的H股,这些股份的IPO价格又远低于A股(1.70港元/4.22元),如此“损境内以奉境外”的举动,包括上缴利润时的吝啬(也与国资委的规定有关),都与其国有控股企业的性质南辕北辙。作为原始出资人和利润提供者的全国人民,从中石化那里几乎没有得到回报,相反倒是通过天价灯和天价酒等形式,无奈地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先享乐了起来。

造成这一“悲催”现状的根本原因,是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那么曝光天价酒的“内鬼”,就是现有条件下于反腐功莫大焉的有功之人,应该得到中石化纪检部门的感谢和奖励才是。如果总公司调查组到达的结果竟是举报者反遭追查和严惩,那么问题的性质就完全起了变化,变成对全国人民和反腐制度的赤裸裸的反动,出此下策者则理应受到严惩。

人们至今还没看到国资委的身影,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们理应尽到法定监管者的职责。作为成品油价格的决定者,发改委应当以此为契机,搞清楚我国成品油的成本构成,责成相关企业向全国人民出示可监督的财务报告,哪怕几百上千页也要在所不惜。更加重要的,是尽快形成一套体现全国人民意志的监督机制,把国有企业置于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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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angxing] 标签:中石化 天价 成品油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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