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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2日 22:30中国证券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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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公告编号:2009-10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2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华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详见该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3,217,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49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3、非流通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3,217,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49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原章程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公司设副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改为“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修订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每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数额用于分配。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决定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每人5万元/年的议案;

同意43,217,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2、律师姓名:张辉、吴佳姝

3、结论性意见: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公司公告:

[2009-04-23]光华控股: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4-23]光华控股: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9-04-23]光华控股:公司章程(2009年4月)

公司新闻:

[2009-04-17]光华控股:经典上升旗形调整 后市新高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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