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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之忧
无论哪种方案,在这场付论中,如何在所有者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之间建立起有效的“防火墙”,是学界关心的更为关键的问题。
上述专家分析,以市场化的方式管理国有金融股权已经成为国际趋势,为了使管理机构能更好地履行职责,许多国家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来避免所有者职能和公共财政等政府管理职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第一,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委托-代理机制,有效促进国有金融企业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第二,主要通过股东大会和对董事会的任命来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第三,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国有资本的利用情况进行公开评估和有效监督。第四,通过控股公司以市场化的方式管理金融类国有资本股权。一些国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来履行出资人职能,组织精干高效,人员少且专业,工作重点在于监督国有金融企业董事会的任命、运作和发展。
“关键是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来管,”广东金融学院教授陆磊说,“如果还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国有金融资产,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这种方式是走不通的。”他认为,市场化原则就是要建立正常的委托代理关系,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去管理,用一系列市场化的手段保证目标的实现。
对于未来金融国资的几种可能方案,陆磊认为,在成立“金融国资委”、或由财政部管理、或升格汇金公司的几种方案中,他更倾向于通过公司化的运作,当然,并不是说一定要通过汇金公司。
“如果要设立一个管理金融国资的国家机关,就没法保证股东之间的平等。但是,即使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行使所有权,比如通过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通过完善公司治理,使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不要用其他的目标来干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更不要用行政手段或者官本位的思路来行使所有权。”陆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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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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