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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互联网保险创新与规范

 

 

 

 

2016-11-23 17:38:23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来积极落实“互联网+”行动,鼓励围绕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销售渠道、产品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还要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保险及创新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其实就是互联网技术(包括移动通讯)用于保险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创新。参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主体包括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保险中介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技术公司。

创新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营销渠道、产品、商业模式和服务,所有的创新都可以归纳为这四个方面:

从营销渠道来看,保险公司的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等相当于一个网上的营业厅,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可以办理业务,可以推荐产品、报价、投保、保单查询等等。保险代理机构的网络平台相当于保险超市,因为它可以卖多家公司的产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是保险交易市场,保险公司在这里卖产品,投保人到这里买产品。

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首先是销售传统产品,比如汽车保险这种传统产品。其次,创新的产品有什么?包括专门为网络销售开发的产品,如航班延误险、加班险、旅游天气险等等,每单保险几块钱,在线下推销,其实是很难维持成本的。另外是为互联网业态服务的保险,比如说网络购物的退货运费险等等。再一个就是嵌入互联网技术的保险,这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离开了互联网就无法经营,比如说UBI汽车保险、移动健康保险,它在经营过程中就需要互联网才能运营。

关于商业模式的创新,首先是传统公司实现了业务的集中统一,原来是分散运营,现在是信息、保单、业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这是一种模式。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分支机构,所有业务流程在网上完成。再一个创新是营销员实现了O2O模式,从线下到线上,营销员在保险中介的网站上注册,然后推销产品,推销成功以后输入信息系统就可以即刻结算佣金,变成独立营销员。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帮助投保人定制保险,网络技术公司可以收集投保人的数据进行分析,然后向投保人反馈,同时把数据传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数据给予保费折扣奖励,这种模式叫做B2B2C,公司对公司再对客户业务,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服务创新包括三种:

第一,专业化服务。仅就保险业务本身进行服务。

第二,垂直化服务。就是延伸服务,比如说汽车保险,同时提供道路救援、代驾等等服务,健康保险提供网上问诊、安排就诊通道等服务,根据投保人的情况跟购买的产品延伸进行服务,但是这个服务超出了保险业务的范围了。

第三,综合化服务。它所提供的服务和保险业务可能没有直接关系,比如说太平洋保险可以提供迪士尼乐园的门票,他们二者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接着这个平台增加客户流量,作为一个平台化管理,发展潜力就更大了,但是成本也大、风险也大,需要的资源也更多。

互联网保险监管

保监会一直很重视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互联网保险本质上还是属于保险的,既然属于保险,就理应纳入监管。对此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文件。大家公认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是2013年,爆发式增长,互联网保险比互联网金融还略微滞后一点,有的说是2013年、有的说是2014年,但是保监会在2011年就发布了有关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文件了,表明互联网保险是很早就引起了保监会的重视。在2015年,保监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这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做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年初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保证保险业务发了一个通知。今年4月,15个部门联合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0月份才对外公布,时间不长。

我看了这些办法,最管用的就是2015年7月份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中有三条我觉得抓到了要害和根本。

第一,在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由总公司集中运营、统一管理,避免各分支机构各行其事搞互联网保险,造成运营混乱,总公司统一管理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应当取得资格,将其纳入保险监管。第三方网站不是保险机构,必须得取得资格,要把中介市场的混乱止住。

第三,确保资金安全。保费直接转入保险公司的帐户,不得由第三方平台代收。一旦代收就可能转移挪用,资金可能不安全。要把这个风险堵了,确保资金安全。

总体上看保监会对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保险机构的行为总体来看比较规范,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较大风险事故。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总体上还是有信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势头。

我想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仅仅是个开始,因为创新是没有止境的,我们现在正处于信息革命历程之中。我们人类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现在是信息革命,信息革命过程远远没有完结。现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比较普及了,很多人都有手机,很多人都会上网,最新的大数据、云计算、物流网还没有普及,没有真正深入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之中。互联网移动通讯是进入我们的生活了,每天都要用,但是大数据、云计算这些东西还没有进入我们的生活,下一步也将进入我们的生活、进入保险。我想,想要在未来保险业市场竞争当中占有优势的话,应该是在大数据上占有优势,谁做大数据分析,谁在市场就有竞争力。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其实并没有颠覆现有的保险经营模式。互联网金融是颠覆了,P2P资金借贷不通过银行了,借贷双方网上借贷,不通过金融机构、不受监管了,它是一种颠覆模式。互联网保险模式到现在还没有颠覆,对于将来有可能颠覆现有模式的技术,我认为其中一个应该是区块链的应用,这有可能会颠覆现存的保险经营模式。

创新没有止境,新一轮创新在下一步肯定是要有的,但这种创新还是需要规范、需要监管,谢谢各位!

互联网保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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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凤凰WEMONEY
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