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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2P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你想要的都在这里

 

 

 

 

2016-11-28 16:49:15

据网贷之家28日消息,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要求,P2P网贷平台备案制是银行存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前置条件。团团君整理了《指引》要点、汇总了6名高管的解读、附上了政策全文,以飨读者。

政策要点汇总:

据网贷之家等平台的梳理,该指引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1.什么样的平台该进行备案?

答:新老平台都需要。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对已设立并发展经营的平台,按照分类处置结果,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申请前还应当先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

2. 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答: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2)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3)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4)合规经营承诺书;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以及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基本信息资料;7)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8)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9)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3. 备案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新老平台不一样。

新设立网络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3)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4)提交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

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已成立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处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2)已设立并开展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3)在本指引发布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要提交本指引第六条(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经营机构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应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另行明确。

4)本指引发布前,已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平台高管解读: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告诉我们,存量P2P平台必须经各地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落地、对平台进行分类处置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一:自今年3月起实行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要,且整治过程的经验、结果正在不断对监管办法中进行修正和检验;

二:存量平台在备案指引出台后依然无法马上申请备案,需要等待当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上门排查、分类完成且属于合规类的机构才可以申请;如在专项整改行动中被定性为整改类机构,则需要完成整改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才会受理其备案申请。

存量网贷机构办理备案的时限最长不超过50个工作日,即两个半月,要在两个半月内完成当地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分类、完成备案,对于当地金融监管机构和平台的压力都非常大。而一旦平台被定性为整改类,则要在该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经金融监管部门验收再申请,时间难度更加翻了几倍。故在该备案指引出台后,有意识的平台需重视并及时自查自纠,不要存侥幸心理等专项整治小组到位后再进行整改,因为时间可能真的不够了。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

首先,这个指引肯定是对行业的一个重大利好,自被国家纳入监管以来,行业在合规方面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备案,同时也推动了我们进行银行托管、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方面的进度。团贷网一直紧跟政策要求做合规性的整改,近期的则包括牌照的获取、业务的梳理、财务的流程等。

政策细则肯定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会严格依照备案登记的条件去准备。应对监管也好,应对这一份登记备案也好,其实我们一直在做,毕竟合规才是平台发展壮大的前提。

财路通平台负责人唐培鑫:

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进一步为互金行业合规发展和纳入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进作用。同时,随时专项整治即将结束,针对网贷平台的监管也将从全面排查摸底进入到精细化管理阶段。

网利宝CEO赵润龙:

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体现了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实质性要件的审查,也没有价值理念的审查,监管部门不提供任何监管“背书”。这种准入机制减轻了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压力,能够提高其办事效率,降低了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约束作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规范期真正到来,业内平台开始直面问题,纷纷将工作重心转向合规建设。然而,由于暂时缺乏一些实际性的具体要求,不少平台在合规建设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便是其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出台是对网贷行业规范可行性操作的完善与落实。

果树财富CEO吴复申:

P2P备案登记距落实还有两大难点。

《备案指引》出台是利好,最重要的是执行层面有了可循之法,对地方金融办和平台有了一个具体的操作流程指引,尤其是提到备案不作为增信,这就让地方金融办打消了“备案就增信”的担忧。依照《备案指引》的意思来看,P2P平台跨越两大合规门槛的正确姿势应当是先到地方金融办办理备案登记,然后再凭着这一份备案登记到电信部门去办理相关增值许可证、到银行机构去办理资金存管业务。

但是落地难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地方金融办如何理解此事还缺乏统一标准,每个城市的平台数量多寡不一,金融办对政策理解和专业程度不同,具体执行在每个城市上会有很大差异;二是最高层明确了备案不具有增信效力,银行对备案的认可程度可能会降低,所以接下来银行对平台的接入标准会如何制定,仍不乐观,从这一层面来说,P2P平台即便拿到了备案登记,也不一定能撬开银行的大门。

金融工场CEO崔海晨:

本次指引的落地,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申请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指出完成登记备案是网贷平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银行资金存管的前提条件。是作为8月24日《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积极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暂行办法中关于登记备案问题的具体规定,使得网贷行业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有法可依,登记备案、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及银行资金存款各个环节都更为清晰明确,也为规范整个网贷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指引》全文:

团团君

互联网金融在职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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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