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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高校金融普及教育

 

 

 

 

2017-06-28 18:46:30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相关产业发展飞速,借助移动互联网打破空间阻隔的优势,在最近几年向各高等院校扩张和渗透。然而,与社会人群相比,在校大学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同时,由于监管滞后以及金融监管资源的不足,互联网金融在某些方面对校园带来重大冲击。

具体而言,近年来,一些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出于跑马占地等目的,对在校借款人的信用资质确认流于表面,难以起到风险筛选、贷后管理、逾期催收的作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一些业务人员管理相对比较松散,易诱发校园推广人员和大学生合伙骗取借款的风险。

以我们调研所知,虽然大学生在网上提出借款申请前,通常会被要求填写父母的基本信息,但是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审核人员,特别是一些校园代理人员受提升业绩刺激,或者这些校园代理人缺乏风险审核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并不认真审核大学生的信息。因为审核不严,有的大学生甚至使用或冒用多名同学的身份证件借款。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费率畸高。为了规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的界线,同时为了诱导大学生前来获取服务或购买产品,有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表面上声称无利息或低利息,但一些隐性的服务费、管理费或交易费等未在官网上事先宣传,往往事后向大学生收取,而这些费用连同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罚息等费用加在一起,远超过了36%的的限定,致使一些大学生深陷苦海。

大学生的借款逾期后,一些纯网络化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将债务外包给催债公司。在过去几年,这些外包公司往往催收方式野蛮,甚至采用极端手段催债。这些方式包括,威胁大学生进行网上隐私曝光,电话骚扰,恐吓学生,甚至前往大学生所在学校挂横幅,冒充学校工作人员给其父母打电话等。多数大学生借款人此前未经历此类挫折,容易选择极端的方式应对。有的学生借款人最终因无法偿债,要么东躲西藏,要么被迫退学,诸如河南某高校大学生及福建某高校大学生则选择了自杀身亡,成为其中的极端事例。

互联网金融除了给校园带来上述冲击外,还存在信息泄露的巨大风险。网络在消除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让个人变得缺乏隐私。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互联网传播迅速。一旦大学生的敏感信息向外暴露,就像一条小鱼游进汪洋大海,难以控制。对大学生而言,要在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获取服务,往往要经过繁琐认证,包括提供姓名、家庭住址、所在院校、身份证号码(包括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及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这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可能被黑客攻击的风险,一些初创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客户信息保护机制往往有待完善。因此,大学生的各种信息和隐私可能快速被滥用到种种不法途径中。

与之相关,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可能不当或者不必要的收集大学生的隐私信息,大学生除非拒绝获取产品与服务,否则没有就企业单方面设定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与互联网金融机构议价的能力。由于保管不当,当前有的机构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管,公司内控机制的欠缺或公司高管的主观恶意等问题,互联网金融企业泄露大学生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

在校园逐渐被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作为重要市场阵地的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大学生,却面临着重重困境。首先,互联网金融多借助移动终端拓展产品和服务,其业务具有跨地域特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物理驻所与消费者所在地相隔悬远。当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空间距离带来维权成本大增,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容易陷入困境。

某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布的产品或服务容易出现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使部分缺乏风险识别能力的大学生受到欺骗,遭遇损失。互联网金融所有交易行为几乎均通过电子数据得以记录。但是,电子数据存在容易删改和灭失的特征。受限于用户习惯和电子数据认证的成本,大学生较少在事前有意识地保存电子证据,更谈不上寻求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存和认证服务。这意味着,一旦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大学生涉诉,大学生往往存在举证困难的可能。

最后,由于业态快速发展与复杂化,大学生往往不是那种简单的借款人或者投资人,而是日渐存在更多复杂的表现形式。在一些综合互联网金融平台,大学生作为投资人,可能购买某一理财产品,作为保险人,可能同时购买了某款保险,作为购物者,可能获取了分期购物的服务,同时还会是其众筹产品的出资人。众筹平台甚至可能同时涉及复杂的股权众筹。有的众筹项目甚至吸引大学生深入参与到众筹过程,这包括参与众筹项目的设计、研发、创意、宣传或销售等某一或所有环节。大学生由曾经单一的投资人∕购买人身份变身为集投资人、股东、客户、员工或所谓校园推广大使等于一身。当大学生以此种极为复杂的身份形式深度参与到上述众筹项目中去时,其角色以及法律上的权利关系却在随之不断飘移。在不知不觉中,大学生可能根本就未曾注意到如此复杂的的法律关系,以及他们可能将来因此要承担的不同法律风险。

大学生面对“渗进”校园的互联网金融,为何容易被诱惑或误导?在他们获取相应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而未能及时偿付借款时,其中一些学生为何选择极端方式?此中原因,颇为复杂。

我们的调研与访谈发现,大学生在迈入高校前的十几年人生,多数是由父母安排的。多数学生从生活到学习方方面面,均由父母包办。这使得许多大学生往往缺乏独立思考与辨别的能力。进入高校后,没家长管了。就算有一部分家长希望继续管孩子,但客观上绝大多数大学生离得太远,想管也有心无力。这导致许多大学生上了大学非常迷茫。大学生在身体上已经成长起来,心理上却多多少少仍长期处于类婴儿状态。在过去,中国高校长期缺乏理财和金融风险教育方面的内容。因此,大学生容易被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所谓低利息或无利息的宣传所吸引。这种学生在面对不期而遇的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种种风险时,缺乏基本的风险识别与风险防范的常识。

此外,大学生一般没有工作,通常没有独立稳定的收入来源,欠缺社会经验,相对而言比较幼稚。还有,大学生年轻冲动,消费欲望通常很强,甚至同学之间难免存在互相攀比的影响,在这些的因素影响下,消费心理容易呈现非理性状态。

与此同时,大多数大学生严重缺乏信用观念。在校大学生多数缺乏社会经验,信用意识以及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等的认识比较有限。大学生的信用观念远没有培养起来,多数人意识不到逾期违约行为会对自己步入社会以后的生活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因此,一些大学生为获取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出现了诸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借款等行为。以河南一高校学生小郑因网络借贷无法偿还而跳楼的事件为例,小郑在当班长期间,利用同学信任,冒用多名同学信息在十多家校园贷平台进行借款,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这也将对那些向小郑出借身份证的同学未来的信用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互联网金融给校园带来的冲击,以及大学生自身的特殊性,在当前,加强大学生的金融风险知识普及教育,乃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主题。如前所述,借助于智能手机,互联网金融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在大学生差不多人手一个(甚至多个)智能手机的时代,大学生几乎不可能避免与互联网金融的接触。因此,单纯禁绝互联网金融进入校园,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故而,我们认为,堵不如疏!

大学生金融风险知识普及教育,目标是提升大学生金融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促进大学生学会自我克制和理性消费,学会基本理财知识。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掌握上述知识和能力,将是其迈向社会后一项极为重要的生存技能。

为此,我们认为,应当向大学生开展相关课程,其具体内容包括,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基本金融风险知识;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信用风险知识;金融相关法律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风险高低不一,此类课程应向大学生普及基本的金融产品和金融风险等级,协助学生了解并对金融风险等级分类。其次,该课程应向大学生普及信用知识,尤其是失信后可能遭遇的后果以及对人生的负面影响。再次,该课程应该向大学生普及在获取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后,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基本知识,以及事先如何保留证据,在出现争议后,如何维权、如何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知识。

邓建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专家,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互联网协会特聘法律研究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副院长。近五年调研数百余家互联网金融创新企业,进行相关主题的演讲与咨询数百次,多次参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立法论证,合著《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第2版)、《论道互联网金融》、《做让用户尖叫的产品:互联网金融创新案例经典》、《P2P网贷风云:趋势·监管·案例》等,在《中国金融》、《金融监管研究》、《银行家》、《清华金融评论》、《人民日报》、《金融时报》和《证券日报》等刊物发表相关文章上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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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凤凰WEMONEY
编辑: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