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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借贷行业研究——网贷平台模式演变

 

 

 

 

2018-05-24 16:46:06

中国的网络借贷平台模式过去主要为三种模式,也就是效仿国外的纯线上模式、本土化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以及债权转让模式。

 

纯线上模式典型的是2007年成立的拍拍贷,其最初的模式定位信息中介,借款人和投资人都从线上获取,平台无担保只做信息撮合,投资人自己承担出借后产生的逾期坏账风险。但由于中国本身的征信特点和市场环境,业务量一直很小,后来采用部分产品的风险备用金模式,以及受益于2015年底出台的监管政策对于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其业务量开始变大,于2017年在美国成功上市。

 

O2O模式,也就是线上投资人获取和撮合再结合线下借款人获取和征信的模式,典型的有人人贷、你我贷、积木盒子等,一般也采用了风险备用金或担保模式。由于中国本身的征信特点以及投资人希望获取固定收益为回报而不是通过定价来自己承担风险,因此P2P来到国内后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针对的借款人不仅仅有个人,同样也有中小企业,因此线下的征信十分重要。

 

此外还有2006年成立的宜信的线下债权转让模式,也就是超级放款人模式,但在2012年独立出线上宜人贷平台,于2015年12月在美国上市,成为国内网贷上市第一股,宜人贷基本也是我们前面说的O2O模式,采用风险备用金模式。

 

在无监管的环境下国内网贷平台发展迅速,直到2014年银监会相关领导多次提到了四条红线,也就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但并没有相关细则,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总体持鼓励的态度。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创新层出不穷,产品也很多样化,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征信和大数据这些相关联的行业等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直到2015年12月的e租宝事件后,银监会等四部委马上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拉开P2P网贷行业监管序幕。2016年8月出台了正式的暂行办法,10月份国务院出台《互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7年2月银监会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专项整治,以及地方的相关细则出台,使得网贷平台的模式发生了激变。


由于信息中介的定位(实际平台过往更多的是承担信用中介的职能),以及企业100万元和个人20万元的借款限额,还有平台自身不得担保,如有担保需要找融资性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等一系列的监管要求,以及十多条负面清单,网贷平台纷纷开始转型或者整改。


从平台模式看,线下债权转让模式被明令限制,因为投资人和借款人需直接签订合同,同时资金需要银行存管。线下获取投资端用户是禁止的,而O2O模式由于有些也对借款人线下能否获取存在争议,实际上我们认为借款人线下获取是正常的,线下征信也有必要,尤其是企业借款。但是依然不少平台也往纯线上模式靠拢,关闭了线下借款和征信的门店,走上了纯线上获取投资人和借款人以及纯线上征信的模式。另外一些之前做企业借款为主的平台,一般有抵押物,但由于企业借款超过了100万元的借款限额,因此也转型开始走上了纯线上获取借款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总体看,监管出台后,纯线上模式成为行业的主流。


然而,由于纯线上获取的借款人线上征信相对单一,产品只能集中到金额小和期限短的信用贷款产品,同时无法确定其真实的用途,最后此类个人信用借款被称为“现金贷”。而随着校园贷整治,到现金贷整治以及36%的费率限制,对网贷行业打击极大。因此不少平台主动退出市场或者寻找转型,网贷平台的产品换了一拨又一拨,担保模式也随之变化,平台自身不得担保,如有担保也只能走有资质第三方担保。平台的业务开始萎缩、交易量下降,集中全力进行合规整改以便通过检查获得备案。而互联网金融整治屡屡延期,网贷平台的备案的也随之被递延,不少平台迷茫于未来行业的出路在哪里?后续报告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嘉银新金融研究院

嘉银新金融研究院为嘉银金科旗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平台。致力于新金融领域的研究,关注监管走向、行业动态、科技创新、专家观点;同时聚焦全球化国际视野,探索海外发展趋势,为国内行业发展及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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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凤凰网WEMONEY
编辑: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