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3-03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提名刘志坚先生、李保才先生、刘绍宏先生、陈守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童乃斌先生、路国平先生、万尚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意见,对《公司章程》作出以下修改:
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予以修改,具体内容为: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本议案需提交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会议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月1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刘志坚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神剑化工总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届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曾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1996年被评为“全军优秀企业家”,1997年获授上校军衔,2000年当选安徽省繁昌县政协常委,2001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2002年当选安徽省芜湖市人大代表,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家”,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军转干部”,2006年被评为“芜湖市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8年荣获“芜湖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勋章”,2009年被评为“芜湖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年被评为“芜湖市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 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28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保才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0407部队化验室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安徽神剑化工厂)工程师、厂长助理,神剑化工生产技术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届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粉末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两项、芜湖市科技进步奖三项;在各种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并多次获得优秀论文奖,特别是《浅析粉末涂料聚酯树脂的合成》在中日学术论文交流会上获得特别优秀论文奖。1986、1994年因工作成绩突出两次荣立三等功。1997年获授少校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44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绍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安徽神剑化工厂任财务科科长,神剑化工财务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3年,荣立三等功;1997年,获授上尉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44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守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设备科长,安徽神剑化工厂设备科长,神剑化工设备科长,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届董事、生产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生产部副经理。主持研究开发的项目曾获芜湖市科技进步奖。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40万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
童乃斌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化工研究院主任,安徽省六安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杜邦华佳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安徽省华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路国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南京审计学院工作室主任、副教授,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尚庆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3-03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时间:2014年1月12日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6日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1)截止2014年1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坚先生
1.1.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保才先生
1.1.3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宏先生
1.1.4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守武先生
1.2、独立董事
1.2.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乃斌先生
1.2.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路国平先生
1.2.3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尚庆先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德清先生
2.2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尹治国先生
3、《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4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王敏雪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传真: 0553-531657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序 号
表 决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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