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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权在握的三星集团秘书室:内置式家族办公室典范


来源: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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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传承与税务筹划:从1994年开始,秘书室启动“经营权继承计划”,协助李健熙的长子李在接棒三星集团。根据金勇澈在《三星内幕—揭开三星第一的真相》中的陈述,结构调整本部财务组通过精心设计的复杂运作,帮助李健熙完成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转移。


根据金勇澈在《三星内幕—揭开三星第一的真相》中的陈述,结构调整本部财务组通过精心设计的复杂运作,帮助李健熙完成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转移。

1994年,李在从父亲手里获得61亿韩元的起始资金,在支付16亿韩元的财产赠与税后,李在首先购入了价值23亿韩元的安防公司三星S1(Security NO.1)的股票,在1996年三星S1上市后,其获利273亿韩元。之后,李在利用这笔资金购入三星集团多家子公司的股票,仅从三星工程和Cheil通信就分别获利250亿和133.8亿韩元。

第一步的资产增值之后,第二步就是经营权的转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星集团的控股公司—三星爱宝乐园。1996年,李在以96.2亿韩元的价格购入了125万股“私人配售可转换债券”,随即将其转为爱宝乐园31.9%的股权。1997年,李在以低价购入三星电子可转换债券,由此持有三星电子0.6%的股权。1998年,三星爱宝乐园通过购买三星管理人员手中的股票,对三星生命保险的股权增加到20.7%。最后,李在购入230亿韩元的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并在第二年使用认股权,将其持有的三星集团股权增加到25.1%。

这些交易在韩国国内引起大量非议,李健熙和爱宝乐园的两位高层被指控廉价发行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但法院最后还是判决罪名不成立。在成为三星爱宝乐园最大股东的同时,李在也控制了整个三星帝国,而其中仅缴纳了16亿韩元的赠与税。

在大部分的亚洲企业里,通过金字塔持股或交叉持股结构,控股家族的控制权(表决权)通常大于现金流权。韩国财阀也不例外,其普遍通过复杂的交叉股权结构来保持控制权。在三星集团内部,李氏家族同样只持有集团子公司的少量股权,大约在1%-2%之间,却能牢固掌控整个集团(附图)。旗舰企业三星电子的最大股东是三星生命保险(持股7.7%),而三星生命保险的最大股东又是李健熙和三星爱宝乐园(分别持股20.8%和19.3%),三星爱宝乐园的最大股东是李在(持股25.1%),三星电子持有三星信用卡37.5%的股份,而三星信用卡又持有三星爱宝乐园8.6%的股份。通过这种交叉股权结构,李健熙和李在成为三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集团子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表5,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三星生命保险的股权结构。除了李健熙和爱宝乐园,排名第三的股东新世界百货(Shinsegae,持股11.07%)属于三星创始人李秉的女儿李明熙,而第四大股东CJ集团(CheilJedang CJ,原第一制糖公司,持股4.8%)由李秉的长孙李在贤掌控。由此可见,李氏家族通过控制三星生命保险和爱宝乐园,掌握了三星集团的经营权。

“室”的治理运作

[责任编辑:houwang]

标签:秘书室 三星集团 三星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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