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使用额度从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企管")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签订《开放型理财产品申请书》,使用自有资金47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利得盈"VIP尊享2014年第104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编号:SH012014104105D01)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47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9%
6、产品期限:105天
7、认购起点:最低10万起购,并应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
8、起息日:2014年3月14日
9、到期日:2014年6月27日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结算支付
11、投资方向和范围: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12、资金来源:上海企管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3、关联关系说明:上海企管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无关联关系
14、上海企管本次出资47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38%。
三、主要风险提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企管作为理财行的客户,可能承担的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
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收益为零。
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9、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购买本产品的原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企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12月1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该产品已于2014年2月12日到期;
2、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5,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3、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该产品已于2014年3月1日到期;
4、2014年1月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现金保本7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5、2014年1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分别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及5,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该产品已于2014年2月14日到期;
6、2014年1月16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公村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7、2014年1月2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8、2014年1月24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9、2014年2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分别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及1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2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
10、2014年3月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3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含本次)金额共计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0.55%。
1、上海企管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开放型理财产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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