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人参与 评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届13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届13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集团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总额70095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关于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39312万元综合授信。具体债权人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国家开发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商业银行、渣打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商业银行等。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银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房产、矿权等(评估价值440,606万元)抵押给银行作为授信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在关联董事罗云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银行同期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齐权票0票

五、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114,929.85万元、预计的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8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14年4月29日在四川宜宾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6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经预算2014年度集团公司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65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49950万元。上述2014年度担保总额为700950万元。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将提交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的具体条款以与各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4年拟为10个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见下:

(一)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为212832万元,其中天原集团持有其99.82%股权。法定代表人罗云,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水泥生产、销售等。

2、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进出口公司”天原进出口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 99.4%股权,天畅物流持有其 0.6%股权。法定代表人徐骏,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等。

3、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鑫华”)

海丰鑫华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中元路 1 号,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天原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骏,经营范围:酒类批发、零售(有效期至 2014 年 8 月 9 日止)。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等。

4、宜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丰公司”)

宜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 年11月7日,注册地址为香港,注册资本 HKD500.00 ,天原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骏,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等商品及技术的贸易及业务代理等。

5、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畅物流”)

天畅物流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 80%股权。法定代表人冯应乾,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洗车配件等;货物储存;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铁路专用线货物收发;装卸服务等。

6、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原”)

云南天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谢芝明,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产业、矿业投资开发。

7、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煤化”)

天力煤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云南天原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段克非,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煤化工、建材的生产销售。

8、宜宾丰源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盐化”)

丰源盐化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 年10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海丰和锐持有其 5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罗云,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盐的生产、销售等。

9、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边长和”)

马边长和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19283.88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66%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唐柱梁,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经营,电器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磷矿销售。

10、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穷矿业”)

无穷矿业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马边长和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唐柱梁,主要经营范围为磷矿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和销售黄磷及其磷化工产品。

(二)被担保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被担保公司 2012 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被担保各子公司2013年1-9月财务数据

为支持集团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6届13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以上 10个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总体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事项中除丰源盐化另一股东四川省宜宾四丰盐化工业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丰源盐化提供了相应的对等担保外,其他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均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对公司提交6届13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的核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和额度全部是天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为了落实在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为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的需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69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82.38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天原集团 6 届 13次董事会决议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6届董事会第13 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201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特别是结合公司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规划,自2012年以来,公司逐步实施做大做强商贸的战略。结合公司在日常经营、战略转型中商贸业务的结构特点和新型商贸初期拓展、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9200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4,929.85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发生总额的82.56%,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具体明细如下: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商贸业务结构调整的需要,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二)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各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石棉天盛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弘;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注册地,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回隆乡竹马村;主营

业务,电石制造和销售。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645.08万元,净资产 1980.79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4416.86万元,净利润-1025.14万元。

公司副总裁明崇伦先生同时担任石棉天盛副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三)款的规定,石棉天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涛;注册资

本,48,000.00 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南广镇盐坪坝;主营业务,生

产销售粘胶长丝;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15,910.41万元,净资产81,881.88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435,834.79万元,净利润2,630.88万元。

海丝特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

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

海丝特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河电力”):法定

代表人,周宴宾;注册资本,2,766.29 万元;注册地,宜宾市衣服

街 52 号;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

路的设计等。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306万元,净资产4084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2万元,净利润-1109万元。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安吉物流航运”):法定代表人,刘少堂;注册资本,500.00 万

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东路 5#;主营业务,航运水上运输。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436万元,净资产5738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64459万元,净利润10万元。

安吉物流航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

规定,安吉物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从;注册资本,10,53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 54#;主营业务:机制纸、造纸原料、轻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检修等。

截止 2013 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9,895.8760 万元,净资产3283.56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1054.32万元,净利润725.33万元。

宜宾纸业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

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

宜宾纸业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6、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类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国;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销售酒类,经营和代理酒类及其他商品进出口业务。

截止 2013 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 1,905,546 万元,净资产830,82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2,401,009 万元,净利润 635,810 万元。

酒类销售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酒类销售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对公司201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4年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进行了确认或批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和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

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产生任何影响。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于 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6届董事会第13 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主要内容是:为确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公司的董事长罗云先生同时担任宜宾市商业银行的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三)款的规定,宜宾市商业银行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宜宾市商业银行:住所,宜宾市女学街 1 号;注册地,宜宾市;

法定代人,胡岷;注册资本,58,635.50 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号:511502797856366;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宜宾市商业银行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7 日,是在原宜宾市城市信用社单一法人基础上改制设立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9.20万元,净利润21264.58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日净资产是118095.98万元(未经审计数)。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4 年度拟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在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公司与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市商业银行是本地商业银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 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通过对拟提交6届 13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事前审阅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 4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4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1)截至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供销大楼三楼会议室

1、审议《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银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6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何波、李剑伟、张梦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东 关联方 信息披露 

人参与 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