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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抗癌“救命药”应纳入医保


来源:华商报

1月26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做出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1月26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做出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2002年,江苏人陆勇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后效果良好,可是一盒23500元的售价几乎掏空了家底。2004年6月,他了解到印度生产的仿制药仅售4000元,且药效相当。后来数千病友让他代购,“团购”也使价格降到了每盒200元左右。去年7月,他被提起公诉。(华商报曾专访陆勇,去年12月11日A16版报道)

此事也引起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原院长俞光岩建议: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全国政协委员涂辉龙呼吁:把抗癌“救命药”纳入医保。

药品私下买卖越来越多

俞光岩说,现在药品私下(地下)买卖越来越多,涉及品种越来越广,以抗肿瘤药物为甚。如马法兰是葛兰素公司生产的一种临床广泛使用的抗肿瘤药物,2006年,葛兰素公司宣布马法兰退出中国市场。但因国内没有替代药,马法兰片剂和针剂均需要代购,导致价格飙升,如25片装瓶价格2006年为75元,2014年代购价为800元。因为这些药品在国外比国内便宜很多,所以不少患者会选择到国外购药。

俞光岩说,虽然国家在限制非法代购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一方面由于网络支持,可以便捷获得大量信息,交易很容易完成。另一方面,随着交通的便利,世界越来越小,通过亲友等很多渠道可以买到药。

陆勇事件是“情与法”的冲突

涂辉龙认为,陆勇事件揭示了一个“无奈的现实”:一方面癌症病人越来越多、急需特效药延续生命,另一方面抗癌药品价格若通过正当渠道购买,价格高得离奇,患者无法承受,但通过代购等渠道购买,则违法。

俞光岩说,药品买卖以及应用的链条中涉及很多人:患者、患者家属、患者的亲友、朋友的朋友,甚至患者的主治医生、医生所在科室的人,且绝大多数都认为这样做可以救人性命、可以获得良心的平衡,认为我没卖假药,没害人,违法就违法吧。久而久之,法律规定被逐渐免疫。私下交易药品也就屡禁不止了。委员建议

推广深圳“政府团购”模式

如何才能让癌症患者用得上昂贵的“救命药”?涂辉龙认为,将更多的抗癌“救命药”,特别是进口特效药纳入医保,仍然遇到很大阻力,主要原因是这些药品太贵,医保承担不起。

涂辉龙说,深圳市即将实施《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政府将采取“团购”方式,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让参保人以低价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一些患大病但是无法承担自费药品的问题。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支付70%;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自费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时,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报销70%等。有关部门应将深圳这一经验向全国推广,让更多国人缓解病痛、延长生命。

尽快开通急救药品绿色通道

俞光岩建议尽快开通急救药品的绿色通道,在法定范围内鼓励国内企业生产仿制药来降低价格。

建议一:国家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政策空间,放宽国外专利药物进口和使用的空间。允许医疗机构以评估性治疗为目的,申报进口合理数量的新药。可以由政府或者医疗机构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的情况下,通过团购形式来采购来自合法渠道的合法药品,使用者必须为正在本单位接受治疗的患者,药品不得加价销售给患者,不得出售给药店、销售商等等。

建议二:建议对于国外新研制上市的新药尽量加快审批时间,对于国内新研制药可特别审批。此外,由于有些仿制药效果良好而价格便宜,建议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鼓励国内仿制。

建议三:有关部门应明确除医疗机构自行使用外,其他形式的销售、代购等以牟利为目的买卖、运输、存放未合法注册药物的行为均属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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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hufj]

标签:医保目录 救命药 格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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