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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iMarkets讯 据路透社3月25日报道, 两位消息人士周三表示,中国银行间市场将对境外投资者进一步放开,包括QFII和RQFII,获准进入机构的投资额度将由此前的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可投资范围也将扩大至更多品种。
消息人士透露,上述政策最快或于今年5月实施,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将由此前的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可投资范围也将扩大至大额可转让存单(CD)、回购交易、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
“境外合格机构审批是证监会、额度审批在外管局,银行间投资具体由人民银行审批,目前监管层均有意进一步拓宽和松绑准入机构,取消资格和额度审批,相关细则还在起草中。”一位接近监管层消息人士称,最快5月相关制度或会放开。
路透已联系了中国央行和外管局,尚未获得上述消息的明确答复。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央行行长周小川已做出今年将完成资本项目开放的表态,故央行目前正在积极牵头并推进相关政策落实。
周小川近日表示,今年将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具体改革措施包括使境内境外的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资本市场更加开放等。
此前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中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条件成熟时,取消资格和额度审批,将相关投资便利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央行未来一段时期需要完成的内容,对QFII、QDII等大幅松绑,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目标一致。
“RQFII之前规定是可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产品,料后续会进一步放开,不排除回购、互换、同业存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相关投资便利也会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另一位消息人士称。
2011年末,中国央行和国家外管局批准RQFII试点正式启动,2012年3月,申银万国(香港)等18家RQFII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3年,宣布QFII申请进入银行间市场。2013年三类境外机构(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亦允许投资银行间债市,随后RQFII资格的申请标准已经放宽到多个设有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
目前除香港地区的2,700亿元人民币的RQFII额度(已使用完)外,已有英国、新加坡、法国、韩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金融机构被允许申请RQFII资格,总额度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
截止2月27日,QFII累计获批机构为265家,累计获批额度为697.23亿美元,已批准RQFII 103家,获批额度共计3,115亿元人民币,较上月增加70亿元。其中已有14家QFII、超过60家RQFII成为了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可以委托商业银行来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