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版《摔跤吧,爸爸》, 篮球爸爸儿子培养成国家级裁判!父亲节,感动扬州人的还有他……


来源:扬州晚报

今天是父亲节,

小编在这里先祝所有的爸爸们节日快乐!

今天,我们也来讲讲两位扬州爸爸的故事。

说到这季度最火的电影,

一定是《摔跤吧,爸爸》。

影片讲述了曾经的摔跤冠军辛格培养两个女儿成为女子摔跤冠军,打破印度传统的励志故事。

在扬州,也有类似的励志故事。

一位篮球国家级裁判花了11年时间,

把儿子也培养成为篮球国家级裁判。

篮球国家级裁判何运健、何牧父子合影。

一张吹哨子的嘴,一双火眼金睛的眼,一颗始终公平公正的心。这是扬州篮球裁判何运健一生中严格遵守的“三个一”原则。



何运健1977年参与高考,1982年就考上了国家一级裁判,2007年正式升任篮球国家级裁判。

何运健、何牧父子联手执法

童年显现出裁判天赋

1985年,何运健的儿子何牧出生,童年时,好动的何牧就会坐在何运健骑的老式凤凰自行车前面。

“我骑车带着他,当时我说一些篮球裁判口令,他居然就能比划着做出动作。”何运健回忆,走步、带球撞人、阻挡犯规……虽然做得不太标准,但每个指令对应的裁判招式,竟然做得有模有样。“儿子像我,这么小就有裁判天赋了!”何运健意外之余也有点得意。



长大后,何牧开始对足球感兴趣,初中三年,何牧一有时间就在足球场上驰骋,同学们都知道,何牧足球踢得不错。

    

“他好动,踢球不错,四肢协调,再加上很小时候就懂篮球指令,应该也有打篮球的天赋。”看着何牧在足球场上奔跑的身影,何运健心里有了盘算。

高二开始学打篮球



2002年,何牧上高二,这一年开始,他正式接受何运健的“魔鬼训练”——训练打篮球。



往后每年寒冬酷暑,学校的操场上,总能见到这对父子“一对一”练习篮球的身影。

    

从高二才开始打篮球,何运健知道有些迟,但他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一遍遍教儿子。



很快,何运健便“防”不住儿子了。常年打篮球的何牧,个子很快长到1米8出头。何运健决定让儿子正式接触篮球裁判的系列知识和训练。

升任篮球国家级裁判

进入大学后,好动又聪明的何牧在何运健的训练下,拿下了国家一级裁判。

“光有一级裁判不够,还应该拿下国家级别的!”何运健继续带着儿子参与各项比赛积累实战经验。  



想当一名篮球国家级裁判究竟有多难?

“需要通过考试,中国篮协举办的选拔考试两年举办一次。”何运健介绍,选拔周期长、名额吃紧,大一点的省份2年才有2-3个名额。此外,理论、实践、身体素质、外语……这些都是篮球裁判“国考”必考项目。



父子俩的努力没有白费,2013年,中国篮协公布了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名单,何牧的名字赫然在列。



何运健平时很平和,对人也客气。但一旦涉及儿子训练的事情,他一点都不马虎。“体育这行非常辛苦,热爱、刻苦和投入都不能少。我要让儿子知道,不管如何,努力的意义大于努力的本身。”



“球品如人品,裁判员的品质就更为重要。”“裁判就是篮球场上的‘法官’,要做到不滥用权利,公平公正,容忍。”

何运健的这几句话,一直深深影响着何牧。

“父子兵”同场执法

2014年,在南京青奥会篮球赛事现场,这对“父子兵”同场执法,成为篮球裁判圈的佳话。

随后,何牧又在全国男篮联赛(NBL)做裁判。如今,何牧不仅担任国内的篮球裁判工作,还是扬州市篮协裁判委员会主任。

前几天,“八一”女篮来扬,在首场对阵扬州职大的比赛中,何牧担任裁判。看着儿子在赛场上“执法”公平公正,意气风发,何运健在场下感叹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和父亲同场做裁判时,赛前广播介绍裁判员,按照惯例我俩会握手。”何牧说,这11年里,父亲对自己的培养,都在比赛时与父亲一次次的握手中得到升华。“这就是使命与责任的传承。”

    

当然,使命还没结束,何运健仍有期许,“希望儿子能够成为国际级裁判,执法国际大赛!”

父亲节,感动我们的不止是何运健父子的故事。还有一位“85”后父亲。

父亲节到来,扬州一位“85”后父亲黄磊晒出一组手绘图,记录女儿成长戳中网友泪点。

黄磊是扬州人,今年29岁。初为人父,女儿小名叫果果,今年16个月。这本名为《记录果果日常》的“成长绘本”,每一张都是很有内容。

   

这本绘本记录的都是孩子的日常生活,“父亲节,这些手绘也让我们觉得没有错过陪伴孩子的时光。”

祝所有的爸爸们父亲节快乐!

你们辛苦了!

记者薛舒文

新媒体编辑 郭佳佳

(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与小编联系获得授权)

精彩推荐

以后谁还敢欠钱不还?就用这招!最近这个方法刷爆朋友圈!“我马上还钱,我快受不了了...”

宝应“富婆”拿两张百万存单取钱,银行人员看后立马报警!“富婆”被抓后说了一句……结果亮了!

央视紧急发声,全国都怒了!扬州人再不看小心倾家荡产!

人参与 评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