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在云浮召开(第505期)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4日,“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在云浮新兴召开,专题研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两项改革任务。

省院副检察长黄武、金波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邀请徐松林教授、谭世贵教授两名专家、省直政法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和省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院李庆协专委、公诉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省部分市院和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院公诉二处、公诉三处承办。

会议分为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研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  省院公诉二处彭章波处长介绍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举措与思路。

代表发言


▲   广州、深圳作为全国人大授权的18个试点城市,分别介绍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情况、取得效果并播放了宣传片。

代表发言


▲    广州南沙区院、深圳宝安区院也分别汇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

广州市院王树茂  

佛山市院李红艳

东莞市院王晓玲   广州花都区院杜华  深圳宝安区院姚霞

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发言


▲  王树茂、李红艳、王晓玲、杜华、姚霞等5名论文作者代表,分别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理论、刑法问题、实证分析、权利保障机制等方面作了主题发言。

与会代表自由发言


▲    与会代表纷纷作了自由发言,徐松林教授和谭世贵教授对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广东在推进试点工作所取得成绩,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表了意见,对试点工作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第二单元研讨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

▲    省院公诉三处许建枫处长作了“关于《贯彻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发言


▲    湛江、韶关、东莞、珠海、河源、佛山、中山、广州市院分别从“完善侦诉衔接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规范互联网犯罪取证工作”、“表格式审查机制”等方面,介绍了试点省院部署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任务的情况。

➤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广东推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对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

金波副检察长指出,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体现出三个特点:  

1 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有力。  

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院领导亲自抓,为试点工作推行提供组织保障。

2 积极先行先试,效果亮点纷呈 。

各试点单位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探索,无论在适用案件数量上,还是机制制度建设上,都取得丰硕的成果。

3 精神饱满振奋、彰显了公诉人品质。

在推行试点工作中,公诉人充分发挥自身品质,精神饱满应对,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推动改革的内生动力不衰竭。

金波副检察长对公诉部门落实下一阶段改革任务提了三点要求:  

1 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改革,确保试点工作方向正确、效果明显;

2 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深刻理解改革的内涵、价值目标,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好公诉职能作用;

3 进一步科学组织,攻坚克难,继续深入推进省院部署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10个任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个重点探索方向,形成理论、制度和样本“三位一体”的改革成果。

省院黄武副检察长高度肯定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各试点单位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黄武副检察长对继续深入落实两项改革任务提出了三点要求:

1 坚决贯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司法改革大势,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2 落实措施,继续深入推进两项改革任务。

结合我省检察工作特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既整体推进改革的内容和进程,又选取重点方向予以突破。

3 锐意创新,努力形成两项改革任务的广东经验。

➤  要更新观念,深刻认识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  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调动其他政法机关共同推进改革积极性,形成合力;

➤  要与其他司法体制改革项目结合起来,整体协调推进;

➤  要整合各地试点取得经验,归纳总结各地制定实施的制度,形成可在全省范围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

主编:邢曼

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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