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WEMONEY讯 12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冯燕表示,将对小贷存量业务集中整顿。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网络小贷行为、打击非持牌放贷机构,按照问题导向,用负面清单界定业务,降低高息费率,严禁多头借贷,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现金贷,冯燕指出,银监会将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发展。机构必须有放贷业务牌照,无牌照的要禁止、取缔。不再新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经营。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冯燕介绍,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有七大原则。
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
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早在4月10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相关机构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同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要求各地全面摸清“现金贷”风险底数,实施分类整治及宣传引导。
凤凰网WEMONEY曾报道,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称部分网络小额现金贷款服务机构存在非法放贷、不实宣传、暴力催收等问题,并提醒相关机构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与此同时,地方互金协会也在关注现金贷的风险。11月28日,北京互金协会向成员单位下发自查工作通知,需要自查包括综合融资利率畸形业务、羊毛党参与情况、多头负债情况、高息转贷情况四项;11月29日,广州互金协会官网发布风险提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单位应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凤凰网WEMONEY 安玖/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