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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北京下发网贷机构退出规程 被立案侦查机构仍应推进业务处置清偿


来源: 凤凰网财经WEMONEY

7月24日,凤凰网WEMONEY获悉,为指导、规范网贷机构主动退出网贷业务,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协会”)于23日正式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互金协会发[2018]020号))(下称“退出规程”)。

凤凰网WEMONEY讯 7月24日,凤凰网WEMONEY获悉,为指导、规范网贷机构主动退出网贷业务,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协会”)于23日正式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互金协会发[2018]020号)(下称“退出规程”)。

此前的7月20日,凤凰网WEMONEY独家获悉《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草案)》,内容与本次退出规程基本一致。

据悉,本次退出规程共分为7章30条,对于主动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业务退出的程序、退出备案与资料报送、消费者保护、业务处置、机构注销等方面内容。

协会指出,本退出规程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网贷机构制定退出方案时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运用市场手段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鼓励网贷机构优先采用并购重组方式化解风险、退出网贷行业。要优先保护出借人,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妥善清退出借人资金,贯彻出借人保护优先原则,预防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网贷机构退出网贷业务应接受区金融办和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如实向协会报告资产、资金、运营模式、出借人、借款人、存管等数据信息,反馈面临的逾期风险和退出过程中出观的问题,协会将根据网贷机构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分级进行监督井制定相应的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协会指出,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应按如下进行退出工作:

1、成立良性退出工作组;

2、清理存款业务、客户、公司资产等,分别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出借人清单、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编制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

4、在网贷机构官网、协会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业务清偿和退出公告;

5、组织实施业务清偿和清退,妥善处理存量项目,按照退出方案稳妥推进退出工作;

6、结束清退工作,终结网贷业务。

此外,网贷机构应清理并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借款金额、待还金额、到期时间、是否正常还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担保情况)、清收情况等,并根据是否到期、是否正常还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担保情况)、清收处置情况等信息编制分类汇总表,对于已形成不良、已可确认为损失的业务分别予以标注。

退出规程指出,网贷机构最迟应在启动退出工作后三十日内完成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的编制,退出方案应至少包括存量业务情况,金额、笔数、出借人数等;清偿方案,清偿资金来源、清偿步骤、清偿周期;存量业务处置计划;业务清偿和存量业务处置团队组成;网贷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承诺。

与此同时,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当日关闭发标、放款及出借人充值、投标等功能,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的持续运行。退出方案实施期间,网贷机构不得注销,不得开展新业务,经营地址不得变更,网站不得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失联。

此外,在业务处置方面,退出规程明确,针对存在逾期风险或已逾期的项日,网贷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处置方案,寻求各种有效途径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出借人的利益。网贷机构应设仅专门的、由高级管理人员牵头的处置团队,网贷机构应根据处置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等专业机构,加强项目处置力度,争取回款。

根据退出规程,网贷机构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未被采取冻结、查封等限制措施之前,网贷机构仍应按照处置方案推进业务处置清偿工作。(凤凰网WEMONEY 刘四红/编辑)

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全文: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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