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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谈实现普惠金融的两种路径:科技创新和行为监管


来源: 凤凰网财经WEMONEY

9月14日,凤凰网WEMONEY第二届新金融·普惠实践峰会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围绕普惠金融实践及未来发展展开深入讨论。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发表主旨演讲,其中介绍了两种普惠金融的实现路径。

凤凰网WEMONEY讯 9月14日,凤凰网WEMONEY第二届新金融·普惠实践峰会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围绕普惠金融实践及未来发展展开深入讨论。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发表主旨演讲,其中介绍了两种普惠金融的实现路径。

“我们所处的时代,对实现普惠金融是非常有利的,互联网的技术为普惠金融提供了一个创新的路径。”李爱君指出,首先,“普”需要科技创新。“普”的金融服务对象范围大、偿债能力差、风控成本高、认知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差等特点都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帮助解决。其次,“惠”需要科技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人工智能金融模式都是建立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的。

李爱君强调,普惠金融就是在实现好的社会。实现普惠金融的另一个路径是行为监管,就是通过发布行为准则和产品准则,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行为和金融产品进行规范和干预。

为什么要采用行为监管?李爱君解释道,无论什么样的金融形式,实质都是以风险为核心,这样的行业离不开监管。传统金融是审慎监管,工作重点在金融交易的供给方,而行为监管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进行监管机构,实现金融的稳定。

据悉,行为监管的内容主要有三项:第一项是监督监查,第二项是消费者金融教育,第三项就是金融纠纷的调解机制。在李爱君看来,消费者金融教育最重要,如果不给予民众一个充分的金融教育,普惠金融是实现不了的。

此外,李爱君表示,行为监管的价值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其一,实现实质平等价值,矫正因认知、专业上的不平等导致的不平等交易行为。其二,实现契约公平价值,增强公众对契约的了解程度,提高行为能力。其三,实现诚实信用原则正义,通过行为监管能够矫正我们的法律制度所造成的不稳定性、滞后性、不完全性。其四,通过教育来提高金融行为能力。其五,提高法制意识,完善信息披露的方式,避免大量的无用信息干扰消费者的判断。(凤凰网WEMONEY赵梦男/编辑)

附李爱君演讲全文:

大家下午好,前面讲普惠金融的风险,普惠金融的发展战略,那我们就看看普惠金融的实现路径,实现路径首先我们要知道普惠金融到底它是什么?有人说普惠金融是一种金融的形式,实际上普惠金融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它是金融发展的一个目标.罗伯特·希勒在《金融与好的社会》的著作中阐述了”金融的目标应是为实现好的社会” ,普惠金融就是在实现金融好的社会一种路径。实现普惠金融的路径之一是金融科技创新。

在不同的时代实现普惠金融的路径是不同的,我们处在一个科技的时代,科技的成熟对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了一个路径,我们所处在实现普惠金融是非常有利的科技时代,互联网的技术,智能的技术,为普惠金融提供了一个金融创新的路径. 

一、“普”需要科技创新。为什么普需要科技创新,普代表着广度,代表着原有的传统金融服务不到的人群;传统风控的技术和传统服务模式所提供的广泛广度服务人群成本很高。要想实现这个“普”字,要解决风控成本问题恰恰可以利用科技创新去实现。如,金融科技互联网,移动技术可以降低信息传播,覆盖面大的成本。同时电子支付也能够降低资金的收集和支付的成本。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也能够道德风险、操作风险。

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结合改变金融体系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组合而提供新的金融功能过程,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情况下使金融服务更好的服务于社会”。这个概念里面最后的落脚点就是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只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这样的创新也不是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创新,一定还有社会价值,服务于好的社会,这样的创新才是真正的创新,也是为实现普惠金融的创新。

1.金融科技创新能够解决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范围扩大。

2、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的偿债能力需要科技创新。因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偿债能力低,需要风控成本高。目前,大数据的技术能够解决“普”的风控成本的问题。

3、“普”的服务模式成本高。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要实现“普”字的广泛性的成本会很高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降低成本。

4、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认知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差,当风险出现的时候不能用理性的方法来维权,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科技创新可通过技术手段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进行适当性的处理。

二、“惠”需要科技创新。“惠”是指金融服务的价格要实惠。

互联网金融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和人工智能金融模式会大大降低服务的成本,因此就会使服务的价格降下来。

路径二是行为监管。

传统金融是审慎监管,审慎监管包括宏观审慎、微观审慎监管。面对普惠金融这样的监管模式不适应目前的金融科技创新的模式,审慎监管是用量化的方法来监管金融机构来维护金融秩序的。当目前的金融科技的模式中从是金融服务的主体更多的是信息中介,原有的监管内容已不能适应。

金融科技创新的模式的风险与传统金融的风险具有不同的特征,而引发风险的原因主要是服务的对象的认知能力差、理性行为能力低、专业能力差、资金实力不足(分散风险程度不高)。针对这些特点采用行为监管更为合适。行为监管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包括信息披露要求,反欺诈误导,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打击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规范广告行为、合同行为和债务催收行为,促进弱势群体保护提升金融机构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我们非常符合普惠金融的对象,实践证明,对网络借贷的监管信息披露我们现在对网络借贷有这样的监管方式,还有个人信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等等”。后面是消费者的诚信意识,还有消费者争端解决

面临着普和惠的服务对象一旦发生纠纷、风险出现,由于缺乏理性和专业常识,因此不知道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维权,常常会发生群体性事件。世界各国对普惠金融都提供一个解决纠纷的途径,目前传统金融机构也是这样的。

审慎监管是监管当局为了防范金融机构的个体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制定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损失准备,风险集中度,流动性,证券公司偿债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审慎指引,原来的审慎监管就是监管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稳定持续经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通过这样的方式保护我们消费者,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但行为监管是通过保护消费者来监管金融机构,行为监管的作用,要增加对金融市场的信心,风险防范的意识,这是维护金融稳定经营的基石。

三、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工具不同,工具主要是资本充足率,这些都是量化的,都是在监管金融机构,假如他使用监管的量化去监管我们所谓普惠金融的网络借贷的模式,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网络借贷没有资本注册资本金,也没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既不是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他只是提供信息。    第二个知识结构要求不同,审慎监管一定是需要风险专家、财务专家、金融工程专家设计产品,普惠金融行为监管的方式,他不需要前面这些专家,他需要的是法律专家,他的知识结构也是不同的。

第二个工作侧重点不同,审慎监管工作重点在金融交易的供给方,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重点在金融交易的需求方,行为监管在理论上来说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它是它主要的方面,并不是全部。

第三个行为监管是直接保护金融交易中的需求方,也就是消费者,维护的是需求方的合法利益,行为监管中的金融消费者更突出的是个体含义,保护作为个体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平等对待权、自主选择权,这些权利可以看到它是消费者权利保护的九种权利,行为监管就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进行监管机构,实现金融的稳定。

工作的对象有差异,前者主要是金融机构,后者既有金融机构,又有消费者,前者的审慎监管它的法律关系就两个主体,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它的法律关系是三个主体,两个关系,一个是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另外一个是监管机构和消费者,法律关系也不同,有差异。

四、2015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三项,第一项监督监查。第二项就是消费者金融教育。真正的实现普惠金融,行为监管里面的第二项是最重要的,如果不给予我们的民众,不给我们公民一个充分的金融教育,普惠金融是实现不了的,这是第二项。第三项就是金融纠纷的调解机制,任何国家都要建立一个金融纠纷的调解机制,传统金融走了这么一个路径,普惠金融更需要,如果没有提供一个方便的成本低的解决纠纷途径的路径,我们就会把金融风险、个体风险转化为社会不稳定,有了好的解决纠纷维权的路径会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新型的金融模式一旦个体发生风险,已经不是我们传统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从个体风险到系统性风险,在从系统风险到了社会不稳定。而是从个体风险直接进入社会不稳定。

五、行为监管的价值。

第一个通过行为监管实现实质平等价值。为什么要平等,消费者认知能力差,从认知上不平等;还有专业不平等与资金实力的不平等而导致的的不平等。

不平等就会导致整个市场的不平等交易,进而会使金融市场乱象丛生。

通过行为监管进行矫正让它实现实质平等。

第二个契约公平价值,我们所有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面对一个认知能力差、专业能力差无法真正了解合同的内容,进而失去了契约正义与公平。

行为监管可以提高行为能力,实现契约公平与正义。

六、提高金融行为能力,通过教育来提高。

路径三是提高法制意识。    今天的时间关系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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