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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绒旗下P2P积财金融以羊绒衫兑付 恒天系借钱借成了二股东


来源: 蓝鲸财经

日前,第三季度亏损5.24亿元的*ST中绒(SZ.00092)又公告称陷入与中国银行的1.32亿欠款纠纷,多处房产被冻结。

日前,第三季度亏损5.24亿元的*ST中绒(SZ.00092)又公告称陷入与中国银行的1.32亿欠款纠纷,多处房产被冻结。

公告透露,因*ST中绒未及时偿还银行账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下简称“中国银行”)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ST中绒”)、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马生国、张永春等告上法庭。

在中国银行依约向中银原料公司支付了1.289亿元后,ST中绒并未按期偿还资款,截至2018年10月21日,ST中绒共计欠原告贸易融资本金1.289亿元,利息、罚息3548万元,合计1.32亿元。

中国银行请求判令ST中绒偿还本息合计1.32亿元,并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持有的宁夏中银邓肯服侍有限公司2.04亿股股权、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875万股股权、江阴中绒纺织品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的折价、变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人中国银行因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于今年11月1日向银川中院申请财产保全,银川中院经审查后裁定冻结ST中绒、中绒集团、张永春名下多处房产、土地,并冻结中绒集团持有的*ST中绒股份及宁夏银行股份。

除了借款纠纷,祸不单行的*ST中绒还被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雍润”)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上市公司公告称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在纺织行业利润增加的情况下,*ST中绒的亏损仍在扩大。

据其三季报透露,公司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21亿元,同比下降7.75%;纺织制造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亿元,同比下降36.09%,纺织制造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0.27%;公司每股收益为-0.29元。

从*ST中绒旗下的P2P平台积财金融,也可以看出其资金困境。

此前,积财金融于10月19日宣布良性退出,公告显示,10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将暂停兑付,从12月1日起,开始兑付工作,投资人本金可以实物进行抵顶,实物包括并不限于羊绒大衣、羊绒衫、红酒、白酒等。

具体来说兑付方式有3种,出借人可选泽借款金额全部由实物抵顶,或80%实物抵顶,20%现金兑付,或出借人金额折价分期按照兑付合同签订顺序安排兑付。

官网数据显示,平台累计成交额7.91亿元,待还余额并未披露。

企查查资料显示,积财金融成立于2016年5月30日,由杭州积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为中绒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中绒集团也是*ST中绒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6.68%。

值得一提的是,*ST中绒背后的二股东是近日深陷董事长被调查风波的恒天系,第一第二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也持续了近一年。

今年1月,*ST中绒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将已经质押给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恒天嘉业)的*ST中绒3444.4万股股票,以4元/股价格过户与恒天嘉业,以抵偿中绒集团对恒天嘉业的欠款。而恒天嘉业正是*ST中绒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恒天聚信)的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后,恒天嘉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中绒21.85%股份,与中绒集团持有的26.68%股份相差只有4.83%。恒天嘉业表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但是除去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票之外,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绒集团持有的*ST中绒还有其他部分股票已质押给恒天系,其中,4亿股股票已经质押于恒天丝路产业基金;7594万股股票质押于恒天嘉业。若中绒集团存在到期违约等情形,恒天系不排除继续通过行使质权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对于上述股权变动,恒天嘉业表示,不排除未来对*ST中绒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工商资料显示,恒天嘉业与恒天聚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恒天金石)。恒天金石的控股股东为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京鹏投资)。京鹏投资是由经纬纺机以及岩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凤鸣九天投资中心、上海纬欣机电有限公司设立。公告显示,京鹏投资主要业务为围绕纺织行业全产业链,通过资本运作,开展产业整合、兼并重组、市值管理等。

穿透之后,恒天嘉业与恒天聚信背后股东,是中植集团与经纬纺机(000666.SZ)。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京鹏投资49.5%与40.5%的股权。

5月,*ST中绒发布控股股东股权涉诉案进展公告,驳回恒天嘉业、嘉实资本提出的申请实现部分担保物权,拍卖或变卖的控股股东中银绒业质押的8149.6 万股的诉讼请求。据披露,涉诉股份占中绒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数的16.9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51%。

法院认为:申请人的委托财产来源为恒天金石深圳公司,恒天金石公司系该案申请人的直接控制方。两案目前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中银绒业股票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4.51%,已接近5%,如加上申请人恒天嘉业未主张部分的质押股票,已远超5%,可能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之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据此,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法院不予支持。

恒天嘉业对此次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并于5月9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异议书》。另外,恒天嘉业将视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进展,决定是否另行起诉中绒集团。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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