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股不同权,即相同的股票,不同的权利。
这个“权利”是指什么?就是投票权。同股不同权的意思就是一家公司中拥有包含两类或者多类代表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的股权结构。
同股不同权最近几年才盛行起来,以美国资本市场最为流行,本质上是为了保证创始人或者管理层不被资本投资者给绑架,确保经营战略稳定和权益不受资本的影响的一种股权设置方案。
同股不同权具体指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以阿里巴巴为例——
阿里巴巴在2013年希望设置同股不同权的方案在香港上市,但是港交所当时没有这个政策,也没有同意。最终阿里巴巴选择了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从而实现了马云及管理层以及其少数的股票数量牢牢把控者阿里巴巴集团,确保了创始人及管理层的经营权力稳定,经营战略的落实而不至于被外部投资者给架空权力。阿里巴巴提出以“以小控大”的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这种制度类似于同股不同权制度。但,其实马云自己的持股比例仅7%。
还记得,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了“不同股票权架构概念文件”,就是否应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展开探讨。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相关的咨询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港交所“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只为提供一个理性辩论的舞台”。2014年8月29日,港交所终于公布同股不同权改革的公众咨询文件。这一方案因阿里巴巴去、2013年欲采用美国AB股形式赴港上市而引起,在香港业界引发不少争议。由于改革遥遥无期,阿里巴巴最终选择赴美上市。
同股不同权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公司的股权与决策权的分析,保证公司的控制权。
打个简单的比方,公司对投资人发行的是A股,每股只有一票的投票权。公司内部的管理层人员持有的是B股,每股有20票投票权。这样的话,就算公司股权再怎么稀释,也不用担心公司失控。
其实这样的模式也是符合时代要求的,投资人有钱,但是他不知道如何运营公司。公司创始人没钱,但是他深知怎样能让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同股不同权的模式,完美的解决了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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