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孙国峰谈地方金融监管:需完善制度 防止监管重叠、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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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孙国峰谈地方金融监管:需完善制度 防止监管重叠、监管空白

凤凰网WEMONEY讯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在地方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发展,我国金融风险高发区域也一定程度上从传统金融体系向非传统金融体系转移。如何构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顺应金融科技发展内在要求、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成为金融科技风险防范的核心环节。

7月7日,在由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主办的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就“金融科技时代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主题发表演讲。

孙国峰指出,在金融科技时代,地方成为防控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场。近年来,金融科技逐渐成为地方非传统金融业态组织创新的重要载体,出现了P2P网贷、股权众筹和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种互联网金融组织形式,对民间资金形成了巨大吸引,也造成了一些金融乱象,线上非法集资屡禁不止、股权众筹跑路频发、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乱批乱设。

孙国峰称,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地方金融风险逐渐凸显。纵向上向监管相对薄弱的省级以下区域倾斜,横向上向监管竞次形成的监管洼地集聚,不仅增大了地方防范金融风险的压力,也扰乱了金融科技的行业秩序,最终将会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例如,从2015年底开始,面对频繁爆发的互联网金融乱象,一些地区紧急叫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登记,还有一些地区出台了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但是有一些地区却反其道而行之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造成了监管套利。

就金融科技时代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孙国峰提出以下三点:

一、金融科技在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应用面临监管缺位。在孙国峰看来,我国针对金融科技相关的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没有独立适用的法律体系与监管规则。特别对金融科技在非传统金融业态中的应用,相应的监管规则多为摩擦性、适应性地,大多是在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上衍生形成,使得监管的各个环节链接不够紧密,容易形成重准入,轻监管的局面,导致大量金融科技在非传统金融领域的应用面临监管缺位。

二、金融科技发展使得地方风险处置责任难以压实。随着金融科技在地方非传统金融业态中的广泛应用,很多线下业务转移至线上,创新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去实体化经营和依托于互联网的销售渠道使得机构摆脱了对物理网点的依赖,虽然设立于某一地区,但是经营却是在全国范围,具有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的特性,地方的风险处置责任难以压实。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孙国峰强调,地方金融办同时兼具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职能,当二者冲突时,有可能从金融机构审慎角度出发忽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金融科技时代,随着移动支付和互联网平台的应用,金融消费者的普及程度更高、范围更广、但投资的准入门槛却更低,忽视行为监管对金融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会更大。

孙国峰指出,金融科技时代需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首先,要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包括央地监管体系的协调、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金融科技监管与传统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

同时,应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定位,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的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分工与定位,防止监管重叠与监管空白。要压实地方金融办的责任,强化对金融科技应用带来的金融风险的监管和处置,防止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的倾向。

此外,要依据金融科技发展的特征加强行为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科技在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识别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凤凰网WEMONEY 刘四红/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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