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网站,何以自己当起“中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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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网站,何以自己当起“中间商”?

当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广告语被证明是谎言时,无疑会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而企业也会为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径自食其果。

▲瓜子网。图/视觉中国。

文| 韩骁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某二手车直卖网这句广告语近年来不少人耳熟能详,甚至被一些营销教材看作是广告传播的经典案例。但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该网站宣称的“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与实际操作并不相符。

一方面,该网站在广告中表明“仅为信息发布平台”,但其提供的“保卖”服务是从个人手中收车销售,中间包括买卖双方服务费、过户费、贷款服务费等费用,据业内人士计算“加起来至少10%的利润”。多份法院判决书也认定,瓜子公司是“有资质的中介公司,系合同居间服务方”。

另一方面,该网站号称“没有中间商”,但有员工将一些优质二手车源直接卖给了二手车商,一些二手车商也通过瓜子网销售车辆。记者致电客服,对方表示,只要个人车证照齐全,平台就可以挂售,并没有其他验资手续。

换句话说,该网站不仅平台里有中间商,甚至自己还当起了“中间商”。

自称C2C模式——消费者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行为,实际上却已包含B2C(即企业对消费者的买卖关系),这种情况原本应该明白无误地告知消费者。但显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广告语不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甚至对消费者产生了反向误导。

依《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从“无中间商赚差价”到充斥着中间商以及收取各项捆绑费用的现实,涉事网站目前的做法显然已经涉嫌虚假广告。且由于广告误导了消费者,造成行业不正当竞争,其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该网站还存在诸多乱象:买卖双方并非直接面议价格,而是分别与其签订合同,且看不到对方的合同,中间不透明。其次,它收取双方多种费用并从中营利,这些费用有些是消费者不能自主选择的,这都违背其宣传内容且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目前已经受到瓜子网诱导性宣传影响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相关方面赔偿损失。

在互联网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当下,相关企业在广告宣传方面往往破费心神,但广告的基础是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当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广告语被证明是谎言时,无疑会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而企业也会为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径自食其果。

鉴于此,监管部门应不妨顺藤摸瓜、主动作为,对这类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交易秩序。

□韩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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